终章(第4/4页)

所以我回到了空荡荡的巫角山。我哀悼,我书写。我尽我所能地去回忆。

直到那条河流带我离开世间之前,有一件事是我绝对不会忘记的。那就是我透过他双眼看到的一切。

我根本想象不出如此美丽的情景——用森林的每一只眼睛去注视,用每一片树叶和蕨草去聆听。但只有那么一次,而且是在那场战斗的多年以后。

那是在“暴君”,埃斯帕深爱的那片巨型铁橡林从前所在之处。它们已经全部枯萎,但橡实已经生根发芽,起初的几年里,万物的生长速度都有些超乎寻常。有那么多树木已经有四五王国码高,树干仍旧纤细,却已经开始遮蔽灌木的阳光,重新夺回属于它们的领地。

有个女人去了那儿,她依旧年轻,脸被风吹成了玫红色,因为那年很冷。她裹着一件羊毛外衣,脚穿麋鹿皮靴。当然了,我认识她,因为我想我曾经爱过她,而且仍以某种方式爱着。

她手里抱着个约莫六七岁的女孩。她长着一张开朗而聪明的脸,满怀好奇地打量着周围。

“他就在这儿,”薇娜告诉那女孩,“你父亲就在这儿。”

透过他的身体,我感到每一棵树都绷紧了,它们在颤抖,渴望与她们接近,而鸟儿们也在同时高唱起来。

这是我所感觉到的,他身上最后一件属于人类的东西。而在他陷入沉睡后,它也将消失殆尽。

待他睡去,我便会苏醒,发现这世界早已不同。

——《特密楠律典》,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