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混乱之城(第5/11页)

说起来这个钵子里的鱼长相都有点儿古怪,任何花鸟虫鱼市场都见不到相同品种,而尤以第三条为最。严格意义上来说,那并不是一条完整的鱼,而是一条鱼之“弗兰肯斯坦”[ 弗兰肯斯坦:英国著名小说家玛丽·雪莱所创作的科幻小说《弗兰肯斯坦》中疯狂科学家的名字,他用许多碎尸块拼接成一个“人”,并用闪电将其激活。“弗兰肯斯坦”一词后用来指代“人形怪物”或“脱离控制的创造物”等。],它的数片鱼鳍,两只鱼眼,鱼尾每一条摆,以及无数鱼鳞,统统显而易见的属于不同的品种。简而言之,要能够将它的各个部位全部说出出处来,无论浸淫玩鱼界多少年都莫办,盖因其中有一些来历根本不在人间。

这是阿展用来监控修炼场的工具,独家所有,冒牌必究。至于这东西哪里来的,他又监控那地方干吗,阿展不说,就没有任何人知情。

庄美美丢下书包,雀跃着跳到水晶钵面前,先一把抄起阿展抱在怀里,再埋头一看,表情相当意外:“混乱之鱼这是怎么了?”

秦准摸了摸下巴:“跟你说过了,有人闯入狐山修炼场,突入到混乱之城。”

如果要用标点符号来形容,那么庄美美现在脸上就是八个硕大的感叹号一字排开,极为意外:“突入到混乱之城了?”

她把阿展腾到肩上蹲着,开始点点点:“你,我,阿展。”双手一摊,“有人意外闯进修炼场外场不出奇,撞进狱之犬关也不算太出奇。”

但混乱之城?

就连阿展当年也没有信心一个人独闯混乱之城。

更值得引起注意的是——

“看这条鱼的样子,闯入者已经打出混乱之城了,外面就是,四色场。”

他们的六只眼睛直勾勾看到一起。

那四个字深深地震撼了他们的心灵。

四色场。

狐族顶层的亲子鉴定专用之地。

美美的目光投向阿展:“哥哥,你叫我回来是为这个吧?”

在无边无际了无生气的荒野之中,叶宅和霍东野在艰苦地行进着。

石头霍东野很沉,叶宅很瘦,这两个组合起来,就是一出货真价实的悲剧。作为出生在有钱人家的少爷,尽管后妈很多,叶宅也没至于沦落到要当黄河纤夫,这肩扛手提而那货不动的遭遇,真是头一次体验。

他一开始还很仗义地扶着霍东野,使之保持灵长类直立状态,走一会儿就顶不住了,于是拖着人家一边胳膊横拉,石头人相当耐磨,也不会提出抗议。拉了一小会儿,他累得倒头大喘,拍着霍东野的脑门泄愤:“老子算知道你为啥要英勇救人了,躺那儿舒服多了对吧,丫丫的,换戏份换戏份!”

拍了半天霍东野不理他,还是硬着,叶宅自觉有点儿理亏,喘匀了气爬起来开动脑筋,最后终于想到了人和猴子的最大区别就是会使用工具。他把外套扒下来,往霍东野脖子上绕了两圈,打个死结,另一头挽在自己腰上,双手拉着控制方向,一埋头一咬牙,就这么扮演了一头黄牛的角色,对着远处的城池吭哧吭哧而去。

这一回他豁出去腰杆拉断,走走停停,歇了一百二十回气还是坚持着没换体位,好歹把霍东野拉到了地头。回头一望,荒地上被他们俩压出弯弯曲曲一条沉重的印记,不时还左右分支一下,那是车夫没驾驭好,搞得霍东野身体在地上打横的标志。

眼看他们渐渐出了荒野,踏上比较平整、明显有人打理的砖石地,青灰色城墙城门就在咫尺之遥,与他们之间只隔一条护城河,流水潺潺,听起来格外亲切。

“城门桥!”叶宅大叫一声,软在城门桥这一头,随手拉住身边某个行人的裤脚问,“这是哪儿啊?”

裤脚模样儿不错,红撒花绸制,绿滚边,两头如意结结得精致玲珑,而更不错的是裤脚下头伸出来的一双小脚,套在红绣鞋里,小巧秀气。

拉了半天毫无回响,叶宅怪纳闷地顺着裤脚往上看,经过了葱绿小袄,搭在两边白生生的手,终于见到一张白里透红的小丫头脸蛋,冷冰冰地看着他。

那眼神实在太无情了,冰得叶宅打了个寒战,讪讪然放了手,声音斯文不少:“小姐,您好,请问……”

心里十分迷惘,难道老子穿越了吗?看这装束,宋元明清哪一朝啊这是?没研究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