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3/6页)

他站在那儿看我,冷漠又不耐烦。我没有试图猜想他要做什么,我当时既无法思考,也无法好奇。整个世界灰暗,静止。

“不,”他稍微过了一会儿才说,“不,就你这样的,不可能是间谍。”

他转身走开,把我留在原地,反正有一段时间——我无法告诉你有多久,可能是一小时,一星期,甚至一年,不过后来我知道了,只有半天。他终于回来了,嘴角带着不满。他手里拿着一团破烂,它曾经是只小猪宝,用羊毛布缝制,肚子里塞了稻草,后来被我拖到森林里遛了七年,我这辈子的最初七年。“这么说来,”他说,“你不是间谍,只是个自作聪明的家伙而已。”

他把手放在我头顶,开始念咒语:“特扎翁塔胡兹,特扎翁塔胡兹基维,坎鬃里胡斯。”

他并不是在背诵那套词儿,更像是吟咏,近乎歌唱,在他说话的同时,我的世界重新有了颜色、时间和呼吸,我的头可以移动,然后从他的手下避开。我被石化的肌肉渐渐恢复。先是胳膊能动,摇摆着想抓住什么来支撑身体,仍在石化中的双腿却把我牢牢定在原处。他抓住了我的两只手腕,所以当我终于全身恢复自由时,还是被他单手抓着,完全没有机会逃走。

不过,我也没有尝试逃走。我的思想突然重获自由,想法正在十几个方向同时游走,就像它们都在努力挽回失去的时间,但在我看来,如果他想重重惩罚我,完全可以让我继续保持石化状态,不予理睬,而且,他至少已经不再怀疑我是间谍。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怀疑有人想派间谍监视他,更不要说国王本人了;他明明就是国王的巫师,不对吗?

“你现在老实告诉我:当时你到底在做什么?”他问,那双眼睛还是狐疑、冷酷,而且闪闪发光。

“我只是想随便找本书看。”我说,“我不觉得,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

“而当你想随便读本书时,却碰巧从书架上拿了卢瑟召唤术秘典,”他说,语调特别讽刺,“还纯属偶然就——”也许是我那惊异又空洞的表情说服了他,他停下来,带着不加掩饰的反感对我说,“你制造灾难的能力怎么能这么强,简直无人能及。”

他皱起眉头向下看,我跟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看到我们脚边那些碎玻璃碴儿。他从齿缝里嘘出一口气,很突兀地说:“把那些清理干净,到书房来。还有,绝对不要动其他任何东西。”

他大步走开。我一个人去厨房找来破布捡碎玻璃,还有一个桶:我把地面也洗了一下,尽管看不出任何东西溅落的痕迹,就像那些魔法物质全部蒸发,像淋在布丁蛋糕上的烧酒。我时不时停下来,让手离开石板地面,翻来覆去地看,确认自己的手指没有再次被石化。我忍不住想,他怎么会存放这种东西在柜子里,有没有把它用在别人身上过——这人或许早就成了某处的一尊石头雕像,双眼呆滞地站着,任由时间流逝,却浑然不知;我打了个寒噤。

我非常非常小心,避免碰到这个房间里的任何东西。

等我终于鼓起勇气走进书房,我拿走的那本书已经回到了书架上。他在来回踱步,放在小桌子上的那本书被推到一边冷落着,我进门时,他又对我皱眉。我低头看:裙摆上又有刚才擦地留下的水迹,而且它本来就偏短,几乎遮不严我的膝盖。我的女式汗衫更糟糕:那天早上给他做饭时,溅了些蛋液在上面,我急着把面包取下以免烤煳的时候,又把手肘那里烤焦了一块。

“那么,我们就从那个开始吧。”龙君说,“我不想每次看到你时,都感觉受到了冒犯。”

我强迫自己闭上嘴,不去道歉:如果我开始为自己的邋遢道歉的话,这辈子就不用干别的了。尽管只在塔里住了几天,我也知道他喜爱任何美丽的东西。甚至连他数不尽的图书,也都没有重样的:它们的皮封套有各种颜色,搭扣和铰合部用黄金打造,有时还坠有其他各种形态的宝石。任何人能在这里看到的任何东西,不管是这间书房窗台上的吹塑玻璃杯,还是我房间里的画作,都很美,而且都摆放在各自的小天地里,尽情展示它们的魅力。我是这一大片完美中极其扎眼的巨大污点,但我不在乎: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义务为了他变成什么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