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资深美女&不速之客(第3/7页)
空气像凝固了一样。
说来好笑,在刚才和徐迦打闹的时候,式微在心里默默地跟自己说,也许坚持久了,她就真的会和徐迦在一起。因为曾经有人也这么跟她说过,说她的拒绝并非是因为不喜欢,她喜欢细水长流的爱情,那些望而却步的人是给不起爱情的。
说这句话的人是宁馨。
在分开了一千余天之后,在式微想起这句话的时候,宁馨神奇地空降望城。命运好像又回到了她们最初遇见的时候,只是这一次,带着彼此的隔膜和怨怼,式微对她甚至谈不上欢迎。
“刚才那个人……”宁馨刚开口,式微忽然开口打断她,“约法三章。不许过问我的事,不许提以前的事,随时想起随时补充,解释权归我所有。你同意可以在这儿住下,不同意的话我们没什么好说的。”她说完,对上宁馨质询的眼神,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宁馨闻言哦了一声,没有很快作出回复,眼睛淡淡地扫过四周,似是在打量她这几年的生存环境。半晌,她仿佛漫不经心地开口,“三年前也有个约法三章,到底唬住了谁?”
波澜不惊的一句话,准确戳中了式微心里的痛处。
一、每天都要说爱我;二、要一直爱我到我不爱你的那天;三、随时想起随时补充,所有解释权归我所有,当我们意见不一致的时候始终以我的为准。
当年的约法三章,到底唬住了谁?
至少没唬住陈逍。
她还爱着他呢,而他就要和她分手了。分手的话还那么专断,那么伤人——分手的意思就是不必再见了。他说:“式微,我们没有什么好说的,无论你想知道什么我都没办法解释。”
陈逍不但不听她的意见,连解释都不给。
陈逍,以前从来不知道你这么会伤人,原来你只是深藏不露。用你的风流,你的温柔,你的浪漫,把人哄得团团转。然后腻了,倦了,厌了,一出手,就伤人这么深。
最终式微也没能把宁馨扫地出门。
并且为了招待宁馨,“时光当铺”第一次停业三天。
反正平常开门的时候也没什么客人,一般人早就乐得带着老友游山玩水,借机也好给自己放一个大假。
可式微不是一般人。
她觉得自己三年来风雨无阻的经营,在宁馨的空降下毁于一旦,所谓失财事小,失信事大,对于“有原则要坚持、没原则创造原则也要坚持”的她来说,这必须得是一个严峻的话题,值得当事人严肃对待。因此她每天都跟在宁馨后边嚷嚷着说要误工费。
宁馨美女对此的反应是,无论她念叨些什么,她只当一句都没听见。
于是,式微就一边义正词严地控诉着宁馨多年不改突然造访的坏习惯,一边为这个她表示“十分不愿与之为伍”的人四处埋单。
此时的宁馨,一身装扮和刚到望城时简直判若两人。
简单的吊带,充满海岛风情的长裙,人字拖,彩色的宽边草帽。这些在望城海滩随处可见的装扮到了宁馨身上,就好像能去拍平面广告一样,无比靓丽,无比青春。
宁馨还觉得不够满意,从一家花里胡哨的店里拣出一件宽松的短袖格子衬衫套上,从中间挽上去,松松地打个结。
一个美艳又不失端丽的海岛原住少女新鲜出炉。
式微对她这副打扮的评价是:“你是有多想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宁馨十分优雅地拽了条裙子丢给她,“去换上吧。算我送你的。”
式微看了看自己手里拿着的吊带裙,又看了看宁馨给她的那件,最终还是拿了宁馨选的裙子去了里间。她和宁馨相识十一年,已经养成大事小事、事事抬杠的优良传统,可对于挑东西的眼光这一件事,宁馨还是有着绝对发言权的。
不只是挑衣服,也包括挑人。
所以,她其实很介意昨天宁馨那句让她想要杀人灭口的话,“看来你找到比陈逍更适合你的人了。”
当年她和陈逍好得如胶似漆的时候,也是宁馨一句“我觉得他对你没以前好了”,判定出他当时的心里已经有了别人。谁都没看出来他们有什么不妥,连她这个当事人都没感觉到陈逍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但是宁馨一语言中。
宁馨的眼光太毒,太准,这点让式微又爱又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