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5/7页)

似乎是那个豁然开朗的夜晚之后,也可能是在接下来更多的相处中,我终于对哥尽弃前嫌,尽管我知道自己没有这个资格。可是很多时候,你喜欢、讨厌、恨或者原谅一个人,都不需要什么资格,它总会在你心里骄傲且任性地发生着。

我不再看不起哥。

最好的证明是,当哥辞去了医院的工作后我提出跟他合作。

他决定回南水镇开一家兽医店,他从小就很喜欢动物,每次看到邻居家牵着猫猫狗狗遛在街上他都会两眼发光。但他说服家人的理由自然不是出于爱好,他说现在人们的物质生活普遍上升,家家户户养宠物是大势所归,所以在慢慢城市规模化但又缺乏兽医店的南水镇充满了商机。

相比我的为人处事他简直是个天才,轻易就说服爸妈。而我跟他的合作,不过就是把自己卖掉房子剩下的钱一并交给哥,开了家宠物店。简单说,我们兄弟俩便当上这个医院超市一体化的宠物店老板。

哦对了,至于梓雯留下来的会动的遗产,那条叫伊丽莎白的沙皮狗,从此成了我的宠物。它倒是很有既来之则安之的觉悟,每天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趴在门口晒太阳,顺便帮我看店,偶尔看到不怀好意的人也会叫。不过该死的是,它总是分不清楚谁是顾客,谁是小偷。所以它经常凶我爸,我爸每次串门时都恨死它了。

至于梓雯,小半个年头快过去了,她依然安静得可怕。有时会觉得她的身体已经染上了医院特有的气息,就是那种被消毒水冲泡过后干净却刺鼻的味道。偶尔,阳光会悄悄地透过玻璃折射到她恬静的脸上。相比之前,她的气色要好很多了,渐渐新长出来的头发也被梳理得井井有条,睡成了一个怡然自得的瓷娃娃。

值得欣慰的是,上次探望梓雯时,守在她身边的不再是伯母一个人,床边还坐着一个苍老的男人,但衣着整洁,黑色中山装穿得精神抖擞。这半年里因为经常来探病的缘故,我已经跟伯母很熟络了。那天下午伯母见到我后难得的开心,她把对方支开后便迫不及待地跟我分享起她的计划。

她告诉我,刚那位大伯是个快六十的退伍军人,妻子六年前死于一场交通事故。他们是在两个月前认识的,他的胃做手术,需要住院半个月,跟梓雯在一个病房,一来二去就认识了。现在,他已经公开追她了。

“之前主治医生跟我说,我现在孤苦伶仃一人不容易,女儿只能勉强维持生命,当初对方家里赔的钱也快花完了,医院毕竟不是慈善机构,希望我考虑下让小雯安乐死,这样对她对我都好。可是你说我怎么能答应呢对不对?这人啊,活着就是活着,死了才是死了。我家小雯明明好好活着,心脏还在跳啊!所以啊,这几天我就一直想着要怎么办?结果,我就答应他了。”

伯母话说得有些跳跃,但我还是听明白了。

简单说,她需要找一个人来支付医疗费,而这个年长她10多岁的退伍军人正好出现了,于是她决定嫁给他,而衣食无忧子女成群的对方,也欣然接受了。

“挺好的,这样您跟梓雯都有人照顾了。”

“是啊!我也觉得挺好的。”她露出了久违的欣慰神色,“我啊,这大半辈子都在等。年轻的时候孩子他爹突然一走了之,我就等着他能回来。天天盼,这一盼啊就是二十多年,人影都没见到。现在是时候放弃啦!我决定把剩下的时间,用来专心等小雯。你说如今科技这么发达,说不定再过几年,小雯就能被治醒了对不对?那时候我总得在她身边吧!要是她醒来没有看到我该有多伤心啊……”

“会的,肯定会醒的。伯母,我得走啦,下次再来看望您跟梓雯啊。”我其实很舍不得,但我必须离开了,不然我怕再听她说下去自己会哭出来,要是一个大男人突然嚎啕大哭是有多吓人啊!指不定就被医生架着往隔壁精神科送了。

每次探望完梓雯后,我就会顺便去见周小野。

不过比起探望梓雯,想去监狱探望他可不容易,最要命的是,如果囚犯拒绝见外人的话,我除了劫狱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是的,我忘记了说,周小野那场的官司总共开庭了三次,最终还是被定性为正常人的蓄意谋杀,有期徒刑:十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