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损害之限:泰蕾莎·奥尔顿(第2/8页)
尽管泰蕾莎曾把自己描述成一种转向“将泥巴绘成光”,她的作品还是时常会给我误导。即使主题上有光出现,那也并不能说明什么,而只是自身的一种完全的耀眼的替代品(消去她所提出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她想做的最后一件事大概才是照亮世界。对于所谓启蒙可能招致的罪过,她总是小心翼翼的(它可能关乎征服与君权的重负)。在2003年的作品《明暗》里,她尝试了关于光的经历的描绘,并不只是关于观看的单一可能,同时也是一种“穷尽”,一种“瓦解”的观点表现。她曾说,“黑暗是自由的更好形式。”(这也成为本书的第二段题词。)作为对理性主义的深刻怀疑,她曾认为“一种被抛掷的理性……事物从出现之初便被原因包围”。以理性之名,贴标签和分类都变得十分容易。奥尔顿对泛泛的知名并无兴趣,也无意居高临下地指导人们该怎样做事。她想让我们真正能看看这世界,因为好像我们自己就是黑暗的一块。因此十分坚定,恪守自己作画的承诺,而不像某些现代艺术家,总会骄傲地宣称自己已经远离了绘画。为了了解我们身边的世界究竟发生了什么,奥尔顿的画作驱使我们,必须去污损自己的眼前所见,在眼前涂满泥巴。唯一可以看清这地球的方式,就是去成为你想要探看的碎石的一片。我们曾遭遇过这样的景象——一个任意而反抗所有礼节的女人,降低了所有事物的尺度。泛神论者罗莎·卢森堡大概就是一个例子。她的政治观点传遍了所有大陆,但她自己却被称作“母臭虫”:“我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我对自己无意义的满足。”又或者是像萨洛蒙直接去描述自己家庭成员的自杀,他们就好像成了这些致死的幽灵。面对每一个时,她都需要自我保护,但她获救的唯一方式,是认清自己的命运。
奥尔顿并不是一位所谓的风景画家。人们对她的误解在最开始——20世纪80年代,她以一次现象级的成功征服了艺术界,但遗憾的是,那时人们就把她归类为风景画家,并且这个说法一直延续到今天。然而事实是,她并不会去画风景,或者是可捕捉的瞬间,即那些可以被轻易认出的东西。她画的是一些可怕的或者令人敬畏的东西,但莫名奇妙地,她的画其实很适合挂在家里或者与人独处(那其实是一种与自然共生的灵魂,并不会去恐吓人们,或者仅仅是在形式上表现为恐吓)。如果说奥尔顿与风景画的传统有所关联——那确实是她很乐意去答谢的艺术给养,就是当用幻灯片来展示她的画作时,那些风景会寄居并超出她的画作的范围,介入一种刻意的姿态或动作,呈现出持续的不安宁。“动作”并非隐喻,虽然一些批评者总是这样认为。那并不是一种面向世界的参与,而是动作本身引领了一种存在的世界的可能。这是一种小心翼翼的感官参与,因而或许只能被创造。赛·托姆布雷(Cy Twombly)的作品同样会给人一种是他们的眼睛创造了画面的错觉,或者是一些角色可以透过画布发出尖叫。正如1955年弗兰克·欧哈拉(Frank O'Hara)所提出的,“好像是一只鸟儿带着色彩飞过了厚重的涂抹,还用自己尖锐的爪子标记了存在”(并不是在说一幅关于鸟的画,而是在说一只鸟在作画)。简单来说,当你在看奥尔顿的作品时,画面好像承载着当时的时间,展出的画布好像承载着一种着重的存在,所有的绘画都意味着一刻的定格。重要的是,这并非一次来势汹汹的创新,或者是“强有力的侵略性”或“露骨的震颤”,那些用在托姆布雷身上的角度,在她身上也同样可用。
一些通常会被隐藏的事实在这里却被夸耀,像是一个女人会用绘画来表现零零碎碎的肉体,颜料则是为了隐藏她有意向外延伸的表达(绘画作为它自身的妨碍,也许可以这样讲)。这样的类比并不是偶然的。女人被比作风景和绘画是司空见惯的事。在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里,斯万因为迷恋女孩奥黛特忧心忡忡,而只有当他将她与佛罗伦萨画派“真实而高贵的形式”联系起来,并将他对她的渴望置于“切实的美学原则”之下时,他的顾虑才会打消。在2012年12月的一次活动中,佐伊·威廉姆斯(Zoe Williams)就曾写道,希望人们可以想象这样的一个世界,“女人不必再处心积虑于她们肉体的吸引力,也无须设法维持这种构成。”想象一个女人们不需要“美如画”的世界,我们可以无视那个世界上的一切,包括我们已经破坏的女人。或者一个接近濒危的,并不只是出于唯美主义的世界(观光破坏现在之于整个宇宙都是个美丽的陷阱)。奥尔顿的画作有着无可争辩的美感,但在优雅之间,也蕴含着令人惊恐的,甚至是丑陋残缺的部分。尽管它们对于自身的美学意义始终是个矛盾(没有人打手势来说“快看看我!”,尽管其自身对于被看到有着深深的执意)。奥尔顿的作品带有一种独特的亲密,我们被邀请参与一次绝对没有危险的旅行,发生在艺术家和她自己之间。在1987年与肯特的访谈中,她试图描述自己早年作品的创作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