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7(第4/12页)
“从她那眼神我就能看出来。她的手套呢?”
“扔了,先生,她不愿意戴。”
我舅舅走近我身边。“不愉快的开端。把手伸出来,莫德。”
我不伸手。那女人抓住我手腕,抬起我的手。我的手很小,指节圆润,我已习惯用疯人院的肥皂擦洗,那肥皂比较粗糙。我的指甲缝是黑的,那是疯人院的尘土。我舅舅捏着我的指尖,他自己的手指上有一两点墨迹。他摇摇头。
“我要是想要这么一双粗糙的手摸我的书页,”他说,“我叫斯泰尔斯太太带一个看护回来就行了。我不会专门让她带一双手套去,让那些粗糙的手变柔软些。但是,你的这双手,我要它们变软,你看着,看我们怎么把不戴手套的小孩的手变软。”他把手伸进衣袋,从中拉出一件东西——读书人用的——一串金属珠子,外面裹着丝绸,用来镇住翘起的书页。他把珠子卷成个圈,在手里掂了掂,然后猛地一下抽在我指节的肉窝上。然后,在斯泰尔斯太太帮助下,他抽打了我的另一只手。
珠串打下来如鞭抽,包在珠子外的丝绸却能避免皮开肉绽。挨第一下时我痛得大叫,像狗一样,除了痛,还因为愤怒和极度讶异。后来,斯泰尔斯太太放开我的手腕,我把手指放到嘴边,开始哭泣。
听到哭声,我舅舅皱起了脸。他把珠串放回衣袋,把双手举到耳边。
“安静,姑娘!”他说。我抽搐着,无法安静。斯泰尔斯太太掐我肩膀,那反而使我哭得更凶。我舅舅又掏出了珠串,最后我终于平静下来。
“行了,”他轻声说,“以后你不会忘记戴手套了吧,嗯?”
我摇摇头。他几乎对我微笑了。他看着斯泰尔斯太太,“你会提醒我外甥女她的新职责吧?我要她乖乖听话,使性子发脾气在我这里是不能容忍的。好了。”他挥挥手,“把她留在我这儿,你也别走远了,记着!她要是闹起来,你得马上赶到她身边。”
斯泰尔斯太太行了一个屈膝礼,假扮拉我的肩膀使我的背脊挺直,暗中又掐了我一下。风吹着云掠过太阳,黄色的窗玻璃明亮了一会儿,然后暗淡下去,然后又明亮起来。
“现在,”管家离开之后,我舅舅说道,“我为什么带你回来,你心里是知道的吧?”
我举起通红的手指,擦了擦鼻子。
“是把我培养成大家闺秀。”
他发出一声短短的干笑。
“是把你培养成秘书。你看看周围,这些是什么?”
“木头,先生。”
“是书,姑娘。”他说。他走去取出一本书,翻开来。我认得那本黑色封面的,那是《圣经》。其他的,我推测,是赞美诗集。我想,他们把赞美诗集用深浅不同的封面来包装,以便适用于不同程度的疯子吧。我觉得这真是明智的考量。
我舅舅把书抱在胸前,手指轻敲了一下书脊。
“看见这书名没有,姑娘?——站住别动!我是叫你看,不是叫你扑。”
但是书离我太远。我摇摇头,眼泪再次涌上。
“哈!”见我的无助,我舅舅哼了一声,“我知道你看不见!低头看看地板,小姐,往下看!远一点!看见你脚边那个手指没有?那是按照我的吩咐镶嵌在那的,我问过眼科医生。这些可不是普通的书,莫德小姐,不是一般人能看的。要是我发现你越过那手指界线半步,我就会把你当佣人一样处罚——要是佣人越了界,我会打瞎他们的双眼。那个手指,是清白的界线。以后,当你心智成熟,我会让你跨过的,但必须依我指示而行。我的话你明白了?”
我不明白。我如何能明白?但我已学会谨慎,点头假装明白。他把书放了回去,好整以暇地把书脊对齐。
那本书封面精美,并且——以后,我会对它很熟悉——是他的最爱之一,书名是——
但在当时,我不该超越自己的清白懵懂,这清白,我尚可保有一段时日。
说完这句话,舅舅似乎把我忘在了脑后。我在那里站了有十五分钟,他再次抬起头来才看见了我,挥手叫我退下。他书房门的铁把手不是那么容易拉,我开门关门时,铰链的吱呀声又惊动了他。斯泰尔斯太太从暗处冲出来,把我拉上了楼梯。“你也该饿了吧,”她边走边说,“小姑娘总是容易饿。现在给你一只鸡蛋,你该开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