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4(第8/13页)

但我心里有些失落,不知为什么。

那天晚餐后,她在客厅给她舅舅和绅士念书,大概待了一到两个小时才出来。那时我还没进过那个客厅,她没跟我一起时做些什么,我只是从魏先生和斯泰尔斯太太吃饭时的闲聊中听来的。晚上我就待在厨房,或者在斯泰尔斯太太的小茶房混时间,一般都挺无聊的。但是,那天晚上却不同。我走进楼下的厨房,发现玛格丽特用两只叉子叉住一大块烤猪腿,厨娘凯克布莱德太太正用勺子往上浇蜂蜜。“蜂蜜火腿,”玛格丽特噘着嘴念叨着,“里弗斯先生最喜欢了。”凯克布莱德太太说,给里弗斯先生做吃的真是件开心事儿。

她把旧的羊毛袜换成了我给她的那双黑色丝袜。客厅女佣们也换上了有漂亮褶皱的帽子。小厮查尔斯把头发梳得服服帖帖,分界弄得跟刀锋一样直,他坐在火炉旁边的凳子上,吹着口哨给绅士擦着皮靴。

他和约翰·弗鲁姆一样年纪,但他长得白,不像约翰那么黑乎乎的。他说,“斯泰尔斯太太,里弗斯先生说在伦敦能看到大象,您觉得呢?他说,在伦敦他们把大象圈起来关在园子里,就像我们把羊关在羊圈一样。一个小孩儿花上六便士,就可以骑大象。”

“噢,上帝保佑!”斯泰尔斯太太说。

她在领口别了一枚胸针。那是个葬礼胸针,有黑色的毛。

大象!我想。我能想象,绅士来到他们中间,就像凤入鸡群,让这帮小鸡仔们兴奋得乱扑腾。他们说他英俊潇洒。他们说他比那些公爵还出身高贵,对仆人礼数周全。他们说,像他这样一位聪颖的年轻人肯再来庄园,真是莫德小姐的幸运。要是我站起来,告诉他们真相——他们是一群白痴,里弗斯先生就是个恶棍,他就是来找莫德骗婚,卷走她的财产,然后把她关起来,不管她死活——要是我站起来告诉他们这个,他们肯定打死都不信。他们会说我疯了。

他们永远会相信一个绅士,而不会相信我这样的人。

当然了,我也没打算告诉他们这些。我心知肚明就行了。后来,斯泰尔斯太太在茶房吃布丁,静静地整理她的胸针。魏先生拿了报纸去厕所看。今天的晚餐,他必须上两份优质红酒,他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不高兴看到绅士到来的人。

至少,我认为我是高兴的。“你是高兴的,”我对自己说,“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单独见到他的时候,你就会感到高兴了。”我以为,一两天内我们就能找个机会碰面,哪知两周之后才找到机会。因为,在没有莫德带领的情况下,我没有理由一个人去宅子里那些体面的区域。我从来没去过他的房间,他也没来过我的。而且,布莱尔的生活是那么循规蹈矩,就像一台精确运作的机器,你很难去改变:清晨的钟声把我们叫醒,在各个房间,我们进入规定的动作,直到夜晚的钟声送我们上床入睡。地板上仿佛刻好了一条条轨道,我们顺着它运行。宅子旁边仿佛有个巨大的手柄,一只大手扭动它,给宅子上满发条。有时候,当窗外雾气笼罩,昏黑一片,我就想象着那手柄,几乎能听见上发条的扭动声。要是发条停下会怎样?想到这儿我甚至有点害怕。

在乡下住久了,人就会变成这样。

绅士的到来,使这台机器的运作兴奋起来。发条在咔咔作响,人们在轨道上颤动了一下,仿佛想寻找新轨道,然后,又继续运转,流畅如常,但运作的背景发生了一些变化。莫德不再去她舅舅那儿伴着他整理笔记、为他朗读了,她就待在自己房间。我们坐着做针线,或者玩牌,或者出去散步,去河边、紫杉林、墓地。

至于绅士,他每天七点起床,在床上吃早餐,查尔斯给他送去。八点钟他开始做李先生的图片整理工作。李先生在旁指导。他对那些图片和他对书一样痴迷,专门辟了一个小房间出来让绅士做这工作,这房间比书房还狭窄阴暗。我想那些图片一定很古老很珍贵。我从来没见过它们。没人见过。李先生和绅士随身带着钥匙,不管他俩在房间里还是在房间外,始终锁着房门。

他们工作到一点,然后吃午饭。莫德和我在别处吃,午饭时我们总是沉默。她有时什么都不吃,只是坐在那里等。到了一点三刻,她会拿出绘画的东西——铅笔、油彩、各种纸,还有一个木头三脚架——把它们准备好,按始终如一的顺序,排列整齐。她不让我插手。如果画笔掉了被我捡起来,她会把所有的东西都拿起来,重新铺排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