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夜惊魂(第37/39页)

“今天是这个月的几号,我跟那些精灵一起待了多长时间,我统统不知道,”史古治说,“我跟一个婴儿一样无知,我一无所知。可是那有什么关系呢,我不在乎!就让我去做婴儿吧。哈喽!乌拉!哈喽!哈哈!”

他忘我的狂喜情绪被洪亮的教堂钟声打断了,因为他听过的最震撼心灵的钟声就是这个——当、当、叮、咚、咚、叮、当、当。啊,太美妙了,太美妙了!

史古治疾步来到窗边,将窗户打开,将头探出。外面是晴朗、欢乐、明亮而活泼的冷空气,暮霭和浓雾统统都没有了,只有让人的血液也为之舞动的冷空气。阳光是金黄色的,天空是湛蓝湛蓝的,空气是清新甜美的,钟声是洪亮轻快的。啊,太美妙了,一切都是完美的!

“今天是哪一天啊?”下面有一个穿着礼拜服的男孩,大概是溜进来偷看他的。史古治大声地问他。

“啊?”男孩的样子好像是感觉不可思议。

“我的好孩子,我问你,今天是哪一天?”史古治道。

“今天?”男孩答道,“啊,今天是圣诞节。”

“圣诞节就是今天!”史古治喃喃自语道,“我还赶得上呢!精灵们让我看了那么多东西,竟然只用了一个晚上。他们高兴怎么做都行。当然了,他们要做到这个很容易,很容易!我的好孩子,哈喽!”

“哈喽!”男孩同样跟他招呼道。

“隔两条街转角处的那家肉铺,你知道那儿吗?”史古治问道。

“知道啊。”男孩回答说。

“小伙子真聪明啊!”史古治道,“很棒的小伙子!那挂在店里的那只火鸡有没有卖掉,你知道吗?我说的是得了大奖的那只火鸡,而不是那些得小奖的。”

“啊?你说的是和我一样大的那只火鸡?”男孩道。

“这个孩子真是可爱!”史古治道,“跟他说话让人心情愉悦。孩子,就是那个。”

“现在它还在那儿挂着呢!”男孩答道。

“果真?”史古治道,“赶快去买下它。”

“您开玩笑吧!”男孩叫道。

“没有,没有!”史古治道,“我非常认真。去帮我买下它,让他们给我送过来,我会再跟他们说将火鸡送到哪儿。你要是跟送货的伙计一道回来,你就能赚到一先令。你要是在五分钟之内把事情办妥,就能得到半克朗!”

男孩立马飞奔而去,简直比子弹还快。要是有人射出的子弹能有他一半快,他肯定要有一双稳定地跟雕像一样的手来扣扳机。

“我要将火鸡送给包伯·克拉契一家,”史古治一边喃喃自语一边搓着手,之后突然笑了出来,“他肯定会猜这是谁送的呢?两个小提姆才有这只火鸡那么大呢。把火鸡送给包伯一家?这种玩笑大概连乔·米勒[5]都要大吃一惊吧!”

在写地址的时候,他的手始终在颤抖着,可是终究还是写好了地址,之后下楼将大门打开,等待肉铺伙计的到来。就在他站在那儿等待的时候,突然想到了那个门环。

“只要我活着一天,就要好好爱惜它一天!”史古治轻轻地抚摸着门环说,“以前,我从来没正眼看过它一次。真是个了不起的门环啊!你看它脸上的表情多天真可爱!——火鸡到了。哈哈!乌拉!你好啊!圣诞快乐!”

的确是只火鸡!这样一只火鸡,在活着的时候,它肯定没有用双脚站立过。它若是真的站起来,大概一分钟都不到,那两条腿就会“啪”的一声断掉,就跟轻脆的封蜡棒一样。

“哎哟,这样提着把它拎到肯顿城肯定是不行的,”史古治道,“你得叫上一辆马车。”

他说着这句话,然后付了火鸡和马车的钱,打赏了小男孩,做这些事的时候他始终面带微笑。可是当他气喘吁吁地在椅子上坐好之后,内心的喜悦再也忍不住,爆发出一阵火山喷发般的大笑,笑得连眼泪都流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