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汉的故事(第5/8页)

我和吉姆各自从柜台上拿了一瓶酒,然后朝着酒店后门走去。尽管我们故意装出一副醉态,步履蹒跚、摇摇晃晃,还不时发出几声怪笑,但我们的大脑却是异常清醒,对周围的风吹草动和任何声音都十分敏感。有趣的是,一路上我们居然遇到了好几个东倒西歪的真正酒鬼,他们被我们手中的酒瓶所吸引,纠缠着我们要酒喝,当然我们很容易就把他们推开了,毕竟我们的醉态是装的,而他们则不然。

我和吉姆晃晃悠悠地走着,最后来到了第三街,这里非常偏僻,连一盏路灯都没有,月光透过薄云照在地上,四周朦胧一片。我和吉姆假装精疲力竭,歪倒在一家早已停业的饭店的水泥台阶上,我们半躺在那儿,嘴里含混不清地说着什么,但眼睛却不时地瞄着街口,等着那个身材高大、满头金发、右面颊有疤痕、身穿黑色皮夹克的人出现。

街口不时有形形色色、三三两两的行人经过。

忽然,我们发现不远处出现了一个牵狗的老妇人,年纪六十岁左右,她的头发是灰白蓬乱的,戴着墨镜,一只手牵着一条法国牧羊犬,另一只手拄着一根白色拐杖,脚上拖着一双破旧的鞋子,她的身子佝偻着,好像半身不遂一样,丑陋的嘴巴向上翘着。

我们对这位老妇人感到很好奇,就一直盯着她。

老妇人步履蹒跚地走着,她经过街口朝着我和吉姆的方向走来,突然,她将牵狗的皮带松开,迅速摘掉墨镜,放进破旧毛衣的口袋,身躯也直了起来,拎着白色拐杖,步伐矫健,就像运动员一般向我们飞奔过来,那只法国牧羊犬的眼睛也闪着兴奋的光芒,摇着尾巴紧随其后。到了我和吉姆跟前,她高举起拐杖,凶狠地朝着吉姆头顶砸下来。

“吉姆,闪开!”我大声喊着。“啪”的一声,拐杖砸到了水泥地上,吉姆闪身急速躲开,我则嗖地一跃而起,从腰间抽出了手枪,大声喊道:“别动!”

当老妇人看见我手里的枪时,一下子愣住了,她没想到两个醉鬼竟会如此清醒,她眨了眨眼睛,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丢掉拐杖就想转身夺路而逃。但是吉姆黑洞洞的枪口也对准了她,只有那只法国牧羊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依然摇着尾巴,用愉快的金色眼睛注视着我们。

“你看看这是什么?”吉姆朝她亮了亮皮夹子,他要让老妇人看清“社团”为我们准备的警察身份证明。

“我并没有……”她开始要辩解了。

“你先别忙,等会儿有你说的。”我打断她的话,“看样子你并不衰老呀,而且这支拐杖还可以多用,丹仁、莫里斯、亨利、哈德和逊斯是不是都死在你的这根拐杖下,它有这么大的威力,一定是为了完成特别任务制造的。”我不紧不慢地说。

“啊,不,不!”她的眼神在我和吉姆之间游离着,眼中流露出了惊恐,“怎么?”她有些不知所措地说。

“你是想问利思老板吧?”我说,“你大概还不知道,我们在保险公司的配合下,已经找到了他,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乖乖地招供了。”

“可是,我们刚才还在联系……”她脸上现出迷惑的神情。

“哈哈,他的电话是在我们的监视下打的,想不到吧?现在我们还有人在监视他,好了,跟我们走吧!”我不容置疑地说。

“你们要带我去哪里?是,是去坐牢吗?”她丑陋的大嘴巴在不停地颤抖。

“那是早晚的事儿。”吉姆朝她挥了挥枪说,“不过,我们要先到你住的地方去看看。”“啊?”听了吉姆的话,她瞪大眼睛,俯身捡起手杖,两眼冒出憎恨的目光。

“听着,如果你再胆敢用这种东西无礼的话,”我警告她说,“我就用手枪直射你的眼睛,我的子弹总比你的手要快!”

她面孔阴郁地瞪了我一眼,转身朝家的方向走去。她所谓的家,其实就是不远处的一家旅馆,当我和吉姆把她夹在中间进入旅馆的走廊时,站在一旁的柜台账房放下手里的书,他满脸横肉,冷冷地看着我们。

我隔着口袋用手枪顶着她的腰,估计她也感觉到了那份沉重,顺从地跟着我们走着,她的身子倚着拐杖,一只手牵着那只可爱的法国牧羊犬,还不忘把墨镜重新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