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嫌疑人(第5/13页)

“大概是桑雅5岁的时候吧,我们开始合作做生意。那时候,我们都觉得生意伙伴和情人只能择其一。最后,我们选择作生意伙伴,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他去世。我们是非常好的合作伙伴。”

“但这不足以说明,他为什么把公司股份都留给你。”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路真道,“最初合作的时候,他还是个穷光蛋,出去吃碗面,为了要不要加块排骨,都要考虑再三。因为他把所有的钱都花在刘群和女儿身上了。你们不知道,刘群的生活一直很奢侈,她出生于一个富裕家庭,从小到大没干过家务,也没洗过一件衣服,而且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他们结婚后,远山想努力保证她的生活质量跟以前一样。所以他们家一直有保姆。虽然刘群也上班,但她的工资向来都自己花得精光,她对衣着不太讲究,但她很喜欢吃西餐,经常上馆子,也很喜欢买东西。就我所知,她所有的手帕都是真丝的,所有的睡衣也都是真丝的……就这样,她死的时候,几乎没留下任何存款。她就是这么一个人。所以,跟她结婚后,远山一个人得支撑一个家的开销,这对他来说是个巨大的负担。他也没想到结婚后会碰到这样的事,他本来以为结婚后,他能过上安稳的生活,但实际情况却跟他想的完全不一样,”路真叹了口气,“当然了,刘群也不是没有优点,她很会教女儿读书,桑雅的天才有一半是她培养出来的,她对女儿很有耐心,自己也喜欢看书弹钢琴,用过去的话来说,她就是个资产阶级家庭的娇小姐。远山觉得她的这个优点无可代替,所以,从来没想过要跟她离婚,虽然在结婚一年之后,他已经不爱她了。”

“他为什么不跟她谈谈?两个人都是知识分子,沟通起来应该并不困难。”周警官道。

路真摇头笑。

“刘群出生于一个富裕的知识分子家庭,而远山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母亲还不识字,家庭的原因造成他们两人对金钱的看法完全不同。远山是从小计算着钱过日子的,所以从不乱花钱。可刘群呢,她小时候就用惯了。她从来不算账,一个月的工资就随便丢在包里,想买什么,抓出来就花了。如果有人跟她谈钱,她就觉得你是个特别庸俗的人,所以,根本没法谈。她根本不知道远山几乎月月举债。远山也不是没跟她谈过,他想让她交一部分的工资给他,她也愿意交,但过后不久,岳母就来找远山了,他这才知道,她把钱给他之后,转头就向他岳母要钱,时间长了,岳母也吃不消。那时候刘群的父亲已经去世,刘家已经没什么钱了。呵呵,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刘群的母亲和她一个德行,两人就这么把家里的钱一点一点都败光了。——这就是当时远山那么迫切想要赚钱的原因,开公司也是他的主意。可他没钱。当初投资公司的钱,全是我出的。他负责找客户,我出钱。我知道他的难处,很想要帮他。当时,我跟我的第一任老公离婚,他给了我10万,1985年的10万可不是个小数目。”路真整了整她的衣服,“这就是为什么,他死之后,会把所有的股份都给我的原因。”

“这两家公司具体是做什么业务的?”

路真不解地看着周警官:“这跟案件有关系吗?”

“冯雪鹰的案子可能跟2002年桑远山的案子有关,所以,我们得重新调查一下桑远山的背景。”

“好吧。简单地说,一家是培训公司,主要是外语方面的出国培训,另一家是咨询公司,为很多来中国投资的外商提供咨询服务。公司开张一年后开始赢利,现在已经发展得有一定的规模了,北京、广州、深圳,还有美国、加拿大、以及日本、阿联酋都有办事处。在这种情况下,他能把股份都给我——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的。”路真的语调有点伤感,“当年,他是答应要留给我,他说如果他先走的话,他会把股份都还给我,但后来,他就没提起,我其实一直没当真,我认为他会留给桑雅。”

“确实大方。说说桑远山的那件案子吧。你跟他关系那么好,应该会记得很多细节。我看资料,在案发当天的上午,你曾经跟他通过电话。”

“我们几乎每天都通电话,毕竟有共同的公司在运作,有很多事需要商量。”路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