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幕 莫兰(第4/5页)
为了诬陷她,你故意买了保险,并故意给她打了电话。你知道警方早晚会查到这个电话。那张你故意写错的收据,八成也是你离开现场的时候带走的吧,所以警方才没能找到它。还有,正因为你知道她穿什么衣服离开你家,也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所以才能如此轻而易举地找到相关的监控录像。
至于,她为什么会点火,我问过负责这个案子的黄警官。他说,郦老师当时没有选择,她的衣服上都是血和呕吐的污物,她洗不干净,所以只能将它烧了。林致远只不过用闹钟砸了李建立的头,绝对不会有那么多的血。警察认为她是在说谎,但我觉得,她说的是真话——事实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她是走进了你为她设的圈套。那些血就是红墨水伪装的。在那个时候,郦老师是分不出哪些是真正的血的。你是故意将林致远的衣服和她的衣服弄脏的,为的是让她穿上你为她准备的衣服离开你家。那件衣服非常显眼,你希望有目击者能看见她。另外这件衣服是红色的,即使那上面有血迹,外人也看不出。你希望警方认为,她穿上它是为了掩盖某种痕迹。你知道警方会从这方面去想。再说,她回去以后,也的确把衣服烧了。这更加显得她做贼心虚。
其实,假设郦雯没有点火,看见“林爸爸”死后,她便逃走了,你也会点火的。因为假如不把李建立烧得面目全非,就无法诬陷郦雯杀了林爸爸。为了让她变成一个罪犯,你可能在她走后,将汽油装在一个她碰过的瓶子里,以此来证明,她曾经碰过盛有汽油的瓶子。因而,假设她真的找到汽油瓶并点了火,那其实是正中你的下怀。
所有这些在林致远爬窗户之前,你都已经计划好了。唯一的意外是,林致远的突然到来。我猜你本来没用杀虫剂,跟林致远一样,你用闹钟或别的什么打了他的后脑,但当你发现林致远闯的祸后,你临时改变了计划。你乘郦雯还昏迷的时候,给李建立灌了杀虫剂。搞不好,他还醒来过,这就只有你知道了。可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答案只有一个,你想救林致远。你要确保死者是被毒死的,而不是被砸昏后烧死的。郦老师曾经用相同的毒药杀死过林致远的妈妈,假如林爸爸也死于同一种毒药的话,你相信警方一定会将目标牢牢锁定在她身上。实际上,他们也就是这么认为的。她根本说不表,而且她的确点了火。
你给李建立灌完毒药后,便在林致远的房间里化妆,你必须要成为另一个人才可以离开这栋房子。你想到了柜子里的保安服。你就是穿上它离开你家的。你化完妆后,就弄醒了郦雯(比如踢了她一脚什么的),随后你就躲在暗处观察她。其实,她自始至终都在你的监控下。她无论走哪一步,你都为她设定好了结局。那就是死!
我想,假如没有林致远的话,你也会扮成林致远的表叔,以那个已经不在人世的律师面目出现在人们眼前的。你可能会成为郦雯的律师,那时候,你大概会显得格外不称职吧?你会把很多有用的信息透露给警方的,而且不会被人怀疑,因为你是一个连续打输20场官司的烂律师,不是吗?
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两个问题,第一个,李建立如果在26日晚上就被杀了,那么他所参加的旅游团怎么会没发现?我后来想到,赵律师是元旦过后接手这个案子的,假如林爸爸你是凶手的话,那么,从26日晚上一直到元旦之间,你到哪里去了呢?很简单,你是代替李建立去旅游了。假如一起去旅游的人都不认识李建立,又不用搭飞机检查身份证,那谁会知道那是不是他本人呢?或者他出去旅游会不会也是你安排的呢?——我相信,那就是你安排的。
我还有一个困惑,假如买保险是你预先设计好的,那你为什么不把那张写错的收据就留在现场让警察找到呢?后来我想明白了。这是你的演出。你希望在庭审时,演一出好戏,只有当你丢出任何人都想不到的证据时,才会有那样的效果。你期待那种万众瞩目的时刻,我相信,你一直在等这样一个机会。那时的法庭就是属于你的舞台,你是唯一的主角。我得说,你的目的达到了。那的确是一出好戏,你成功扮演了一个好律师。庭审非常精彩,这是我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看见可以跟电影场景相媲美的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