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琪 2016年2月12日 星期五(第5/5页)

丹尼尔正期待地盯着我,我只能机械地复述往常应付别人的那套说辞:我和一位我所崇拜的对冲基金经理结了婚,我们想要个孩子,但我没怀上,于是他和同事出轨了,随后我们离婚了。我没告诉丹尼尔的是,加上离婚获得的赡养费,我才有足够的钱买下现在这家新酒店,我也没说我现在很难相信男人,哪怕对方是实在可靠的迈克。

我讲话的时候,丹尼尔边喝茶边点头,鼓励我说下去。“听到你说的,我很难过,弗兰琪,”听完之后,他表示,“我一直没结婚,因为没遇到对的人。”我瞥了一眼他手上的戒指——至少曾经有人对他来说是特别的。他悲伤地笑了起来,见此情景,我的心开始颤抖:你的失踪给他带来的痛苦和他对你的爱,已然把他变成了情感上相当成熟的男人,这种情感方面的智慧,恰恰是我们年轻时欠缺的。以前他看起来可能像个饱受折磨的艺术家,穿一身黑、爱好风格阴郁的音乐,与之矛盾的是,他的行为举止却处处透着乐观,不像你的那位喜欢创作令人烦躁的诗歌的前男友莱昂那么严肃和热爱沉思。

“我有一个想法,”他突然说,“我们需要和那天晚上的所有在场者谈谈,我知道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但他们或许记得些什么,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你只有一个星期,所以我们最好马上开始。”

我张开嘴,准备告诉他,我只有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因为我不得不尽快回伦敦,但看到他的表情,我又把嘴闭上了。

“你有什么反对意见吗?”他直视着我的眼睛,仿佛读得懂我大脑最深处的思想。我有一大把反对意见,也有许多事情要做,连一天的时间都腾不出,更何况一个星期,但是,如何才能在告诉他这一切的同时,不让他觉得我冷酷无情、不让我所说的听起来显得我不在乎你呢?

因此,我只能吞下一大口茶,摇摇头,告诉丹尼尔,没有,我没有任何异议。

“好,”他说,“因为我早些时候接到了警方的电话,他们有了新的推断。”

我的手掌立即开始出汗。“什么?”

“在海水里泡了那么多年,索菲的尸体应该早就烂得不像样了,弗兰琪,可他们却发现了一只脚,根据脚的大小,他们认为它属于一个女人,这只脚还穿着阿迪达斯运动鞋,显然是这只胶底鞋保护了它,让它在海里漂了许多年却没有烂透,也不会被鱼吃掉。”

“天啊。”

他的脸色比平常还要苍白。“他们采集了我的DNA样本,让我星期三上午去警察局拿鉴定结果,这是自然,他们需要通过DNA比对确定穿运动鞋的脚就是她的,还要看看这只鞋和当年在码头上找到的那只阿迪达斯是不是同一双,原先那只鞋现在还在警察局的证物室里,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吗?我……我觉得我没法一个人面对。”

他看起来非常脆弱,无论如何,我喜欢看到丹尼尔需要我的样子——他想让我和他一起去!“我当然愿意。”我想起那天晚上你穿的运动鞋,你很喜欢那双阿迪达斯“羚羊”。

他站起来。“我得走了,明天一早过来。”他故作轻松地说,“我们约在九点半怎么样?先去找莱昂问问,好不好?”

我吓得差点吐出嘴里的茶。莱昂?丹尼尔一定是弄错了。你失踪几周后,莱昂就离开了奥德克里夫。“怎么找他?”我假装遗憾地说,“我听说莱昂在国外工作,我们还是别管他了,谁是下一个?”

丹尼尔挑起一边的眉毛,“我听说他回镇上来了,弗兰琪,我还以为你知道呢。”

我恐惧得头皮发麻,一屁股跌坐进沙发里。

假如知道我会被迫再次见到莱昂,我绝对不会答应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