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背包客杀人狂(第5/6页)
警方马上就将两人的证词联系到了一起,警方决定将保罗请回澳大利亚作证,保罗同意了这一请求。庭审之前,警方还向保罗展示了一卷录影带,这卷录影带中有13名带胡子男子的照片。伊万的照片也在其中,保罗连续指认了两遍,每次指认的都是4号嫌犯,而这个人就是伊万。
接着警方又从艾利克斯·米拉特和琼·米拉特的家中找到了一个背包,艾利克斯称这个背包是伊万送给他的,而这个背包正是西蒙尼的背包,这是警方现在掌握的唯一能够将伊万和“背包客杀人狂”联系在一起的铁证。1994年5月22日,警方决定对米拉特一家的房产进行大规模的搜查。在这次搜查中,警方又相继搜出了大量枪支弹药和属于西蒙尼的绿色水壶,水壶上的签名被刮掉了,但警方使用红外线照射水壶的时候依然可以清晰地看到“西米”这个签名。
警方还找到一个枕头,这个枕头原本是属于保罗的。警方还找到大量露营装备和一些带有血迹的拉窗绳,经过DNA确认,绳子上的血迹是属于卡洛琳的。警方还找到了属于卡洛琳和乔安妮的睡袋以及那个被乔安妮用胶带粘好的三人帐篷,而且在伊万家找到的子弹和警方在犯罪现场找到的子弹代码是完全吻合的。
在伊万家,警方还找到了一个包裹,包里放的正是“罗杰点22口径自动步枪”的组件。弹道专家马上把这把枪拿到实验室进行实验,他们发现这把枪的枪栓有些独特,使用这把枪射出去的子弹都会带上新月形的刮痕,这与案发现场找到的弹壳是完全吻合的。
1994年5月31日,警方以伊万·米拉特涉嫌杀死7名“背包客”的罪名将他告上了法庭。到了这一步,伊万的状态依然显得十分轻松,他根本不在乎自己是否被捕,也不在乎自己已经背上了杀死7名普通人的罪名,更不在意其他人会用厌恶的眼光注视他,在他看来,他仍然可以操控一切。
1996年5月27日,最终判决结果出来了,法庭判决伊万·米拉特杀害了7名“背包客”,绑架并试图杀害保罗·奥尼恩斯,他今后的生命都必须在监狱的铁窗中度过。在监狱服刑期间,伊万还曾尝试越狱,尝试绝食抗议,甚至吞过剃须刀片,后来伊万被隔离在古尔本监狱内单独接受看管。
至今,伊万依然在不停地向法庭申诉,他仍旧拒不认罪。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认为,伊万之所以会这样做,完全是因为他内心中的超强控制欲在发挥作用,他依然坚信自己能够脱罪,可以将法官和其他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对伊万来说,一旦认罪就意味着他将失去控制他人的砝码,失去脱罪的机会,而其他人也不会再对他感兴趣了。
而且,米拉特一家也坚称伊万是无辜的,针对这种情况,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认为,这主要是人们否定既定事实的本能在发挥作用,家庭成员否定家人犯了法,这从表面上看似乎是象征着家庭团结,其实不然,他们的这种行为只能让伊万错上加错,这就是在纵容犯罪。
【背景知识】
寻找犯罪特征
自从进入19世纪以后,警方就意识到他们可以从一些惯犯的犯罪手法中判断出犯罪者的身份。于是,有经验的警探便率先开始整理犯罪者经常使用的犯罪方法,并从中找出具有代表性的犯罪手法,用今天的话来讲,这种行为就是在寻找犯罪特征。一般情况下,警方在处理普通案件的时候,可以通过研究犯罪者潜入室内的方法、开锁的方法、犯罪时所使用的工具以及犯罪时使用的爆破方法来观察并确定犯罪者的真实身份。
一旦涉及命案,警方就可以通过观察罪犯诱骗被害人的方法、杀死被害人的手法、凶手在案发现场留下的物证、目击人证的描述以及罪犯所使用的凶器和是否企图分尸、用何种手法分尸,来研究凶手的行为、性格及犯罪目的。
如果是连环凶杀案,凶手在作案的时候一般都会沿用特定的杀人、作案方法,而且凶手所选择的杀害对象也一定有相似的地方,有些连环杀手在杀人之后还会在案发现场留下独特的“杀人标记”。
警方在研究连环杀手的时候,通常都要将杀手的作案手法和“杀人标记”区别对待。因为杀手的杀人手法可以随着他一次次不断地行凶变得越来越熟练、缜密,所以连环杀手前后杀人的方法可能会有些不同,但这只能证明凶手在不断改进杀人方法,整个杀人“套路”还是基本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