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头号公敌”银行大劫案(第3/3页)

约翰悄悄潜入芝加哥,他和新交的女朋友伊芙琳·弗莱切特一同生活,不久他们决定前往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和其他团伙成员碰头。但是他们引起了所租住公寓房东的怀疑,并在1934年3月30日被房东向FBI举报。经过一段时间的监听,FBI确定约翰就居住在该公寓中。在警方进行抓捕之前,一名试图进入公寓的团伙成员发现了状况,他向警方开枪,随后整个团伙一起向警方开火,并在警方支援到达之前从公寓的后门逃脱。在逃跑的过程中,约翰因中枪负伤而急需医治,于是他就悄悄躲藏在他女朋友父亲的家中接受医治。不久,伊芙琳在回芝加哥看望朋友的时候被警方抓捕,但是她拒绝交代约翰的下落。

约翰在伤势痊愈之后马上展开了报复性行动,他们在印第安纳州抢劫了一个警察局,然后在联邦调查局特工赶来之前潜逃到密歇根州。4月,约翰和他的团伙躲藏在威斯康星州一家名叫小波西米亚的旅社,他们向店主艾莫尔·瓦纳卡保证不会给这家旅社招惹麻烦,并且他们还对店主一家实施了监视和威胁。一天,店主的老婆和她的哥哥成功躲开了团伙成员中负责盯梢的“娃娃脸”尼尔森,并向芝加哥的检察机关送了一封检举信,检察官办公室迅速联系了联邦调查局,FBI连夜展开紧急调动。

数日后,FBI派遣一支由休·克雷格和梅尔文·帕维斯所带领的队伍,趁着即将退去的夜色悄悄靠近了小波西米亚旅社,这时旅社门前的狗大声叫了起来,但因为这两只狗平日里也经常叫,所以并没有引起约翰等人的注意,他们甚至都没有派人前去查看。直到FBI错误地击倒了一名早起的本地居民和两名司机以后,犯罪团伙才意识到联邦调查局已经悄悄潜入,他们马上对FBI发动攻击,短暂的交火之后,“娃娃脸”尼尔森将探员卡特·鲍姆射杀,犯罪团伙全部成功逃离。

1934年4月,约翰仿佛人间蒸发一样消失了,FBI没有任何线索可以追查到他。实际上约翰对自己做了整容手术,他修直了鼻梁,剪细了眉毛,将棕色的头发染成黑色,并蓄起了胡须,他还使用酸性物质腐蚀了自己的指尖,以此来消除指纹。约翰对自己的易容术很有自信,同年夏天,他就在全国通缉的情况下公然在芝加哥北区定居,不仅找到了一份工作,还包养了一名叫波利·汉米尔的女招待。虽然波利并不清楚约翰的真实身份,但是她的房东安娜·萨奇却察觉了约翰的真实身份。安娜在美国经营一家妓院,她正面临着被美国驱逐出境的难题,为了能够获得在美国的永久居住权,安娜决定向警方举报约翰。

1934年7月21日,安娜联系了警方,她告诉FBI,约翰正和一名妓女住在一起,他们还会在第二天去看一部名叫《曼哈顿闹剧》的电影。安娜还同意在看电影的当天穿上醒目的红裙子,以便于警方能够在人群中认出她。FBI迅速展开行动,联邦调查局局长约翰·埃德加·胡佛专门授权组成了抓捕约翰的特别任务小组,指挥部就设在芝加哥,并派出16名精锐的联邦探员在林肯北大道的拜尔格拉芙影院周围设伏。

根据FBI内部档案记载,这一天出奇的燥热,当天气温超过37.8℃,晚上8时30分,探员们发现约翰和波利以及安娜一同走进电影院,约翰穿着白色上衣,打着黑色领带,下面穿着灰色的法兰绒裤子,头戴白色草帽。两小时之后,他们3人从前门走出,但是当警方准备实施抓捕的时候,约翰突然惊觉,他迅速地拔出一把口径为38毫米的手枪并跑向一条小巷,当时一共有3名探员开枪,共打出5发子弹,约翰身中3枪,两枪击中胸部,一枪从脖颈后射入,从右眼睛射出。当日22时50分,FBI正式宣布约翰·赫伯特·迪林杰死亡。联邦调查局称约翰死前没有遗言,并将其尸体在伊利诺伊州的库克郡对公众开放,后葬于皇冠山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