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推原论始(第6/11页)

诺克斯哼了哼,好像窘得说不出话来。

“无论如何,”埃勒里斯斯文文地往下说,“佩珀只剩下仅有的一条财路,那就是把达·芬奇的画多从诺克斯先生手中偷过来;他认定诺克斯先生手中有达·芬奇的真迹,而不是什么复制品。但在干这事之前,他必须先免除后顾之忧;这时警察当局正在四处探查凶手呢。

“这就要讲到斯隆了。佩珀为什么挑选斯隆来作为他的第二个替身呢?现在我们掌握了足够的事实和推断,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了。其实,不久之前,我曾跟你提到过的,爸爸——你还记得那天晚上的情况吗?”老头子默默无言地点了点头。“因为,如果斯隆曾见佩珀到墓地去,他这时就明白了杀害格里姆肖的凶手是谁,也就是说斯隆掌握了佩珀的罪行。然而,佩珀又何以会知道自己已经落在斯隆眼中了呢?是这样的:斯隆曾目睹佩珀从棺材内取出了遗嘱,即使他当时并没有看得真切,那么,当掘墓开棺而遗嘱和铁盒已不翼而飞的时候,他心中也就雪亮了。斯隆要把遗嘱和铁盒销毁,势必会找上佩珀,抓住他杀人这个把柄,提出以遗嘱作为封口的代价。佩珀眼看自己的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势必与斯隆展开谈判:由他保管遗嘱,作为堵住斯隆嘴巴的一种武器。但在内心中,他必然会暗自盘算如何干掉斯隆,这是唯一有害于他的活见证。

“于是佩珀就布置出斯隆‘自杀’的场面,显得仿佛斯隆就是杀害格里姆肖的凶手。按照推测,斯隆似乎理应有此动机;再加上地下室烧剩的遗嘱、斯隆房内查获的地下室钥匙,以及斯隆写字间靠墙保险箱中藏有格里姆肖的表,这些都是佩珀对其牺牲品所作的巧妙栽赃。这儿我要附带提一下,爸爸,你手下的里特并没有过错,并不是他疏忽而未察觉诺克斯空房子炉子中的遗嘱残片。因为,在里特搜查的时候,那儿还不曾有残片呢。佩珀是后来才烧的遗嘱,他特意不让卡基斯亲笔书写的阿尔伯特·格里姆肖的名字被烧焦,把灰烬和残片都放在炉子内,这是里特踏勘之后的事了……至于杀害斯隆所用的那把斯隆自己的左轮手枪,毫无疑问,是佩珀在把钥匙放进雪茄烟盒的时候,从卡基斯家的斯隆住处取得的。

“他为了灭口,就必须把斯隆干掉。同时,他明知警察当局必定会追问:‘斯隆为什么要自杀?’明摆着的理由就是斯隆晓得这些线索已被发现,自己行将被捕。佩珀会自问:警察当局必然要推敲斯隆怎么会晓得这事呢?喏,有人给他通风报信。你们懂吧,这一切都是佩珀所可能设想到的。那么,怎样制造一个假象,说明斯隆曾经收到消息呢?嗨,轻而易举!这就使我们联想起斯隆‘自杀’的那天晚上那通神秘的电话,我们已查明那通电话是从卡基斯家打去的。

“你们还记得这事吗?我们不就是根据这点才认为,有人已把我们的底露给了斯隆吗?佩珀曾经当着咱们的面拨电话,说是打给伍德拉夫,要约请伍德拉夫对烧剩的遗嘱残片进行鉴定,你们还记得这事吗?一会儿的工夫,他就把电话挂断了,说电话中是占线的忙音;过了一会儿,他再次拨号,这一次才真的跟伍德拉夫的男仆交谈了几句。其实,他第一次拨的是卡基斯收藏品总库的电话号码!他也知道电话可以追查出来,这一手干得真是漂亮;当斯隆在那边接电话时,佩珀只需要把电话筒一挂就行了,不必开一句口。斯隆当然是被弄得莫明其妙了。但是这就够了,已经足以造成一个事实,就是有一通从卡基斯家打到收藏品总库的电话;尤其巧妙的是,这个手脚就在咱们眼皮子底下做的,他用拨号盘接通收藏品总库,而不是口报电话号码。佩珀这一手,还占了心理因素上的便宜,因为没有一个人,特别是那些最有理由给斯隆通风报信的人,会肯承认自己打过电话。

“佩珀立刻离开了卡基斯家,推说去找伍德拉夫证实遗嘱残片。但他在去伍德拉夫那儿之前,先拐到收藏品总库——也许是斯隆给他开的门——他把斯隆杀了,布置成自杀的样子。最后,由于房门关上而使斯隆自杀之说不攻自破,但是这个细节却不是佩珀的失算,他并不知道子弹穿透了斯隆的脑壳,飞到了敞开着的房门以外;斯隆的脸是顺着枪弹穿出的方向而倾倒的,佩珀即使曾经移动尸体的话,他也决不会在必不可少的触碰之外再多费手脚。穿出到房间外边的子弹,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因为它掉落在墙壁上厚厚的挂毯之中。就这样,阴错阳差,佩珀在离去之时又做了一个合乎逻辑的动作——几乎是出于凶手的本能:他把门关上了。他万万想不到这一来竟枉费了自己全部心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