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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妮说:“他是个高个白人,戴红色棒球帽,帽额上写着‘SECURITY’。火起没多久我在女更衣室见过他,而且在找到丽莎之前,我想我还看见他跑开了。”

警官伸手到车里取出一支无线电麦克风,对它说了会儿话又放了回去。“要是他笨到还戴着那顶帽子,我们也许能抓到他。”他说。接着他对剩下那位警探说:“麦克亨蒂,送受害者去医院。”

麦克亨蒂是个年轻的白人警探,戴副眼镜。他对丽莎说:“你想坐前座还是后座?”

丽莎面色惴惴,一言不发。

简妮帮了她一把:“前座。坐后座跟嫌疑犯似的。”

丽莎脸上闪过一抹惊惶,终于开口道:“你不跟我一起去吗?”

“你想我去我就去,”简妮安慰道,“要不我先回趟公寓给你带几件衣服,然后去医院找你吧。”

丽莎不安地盯着麦克亨蒂。

简妮道:“都结束了,丽莎。”

麦克亨蒂打开巡逻车的门,丽莎钻了进去。

“哪家医院?”简妮问他。

“圣德兰。”他钻进车。

车子慢慢加速离开。“我几分钟后就到。”简妮透过玻璃窗叫道。

她跑到教工停车场的时候,已经在后悔刚才怎么没和丽莎一道上车。她离开时那表情既惊恐又可怜。她当然需要干净衣服,但她或许更迫切地需要有另一个女性能陪着她,握着她的手安慰她。也许她最不想要的就是被孤零零地丢在车里,和一个佩枪的粗鲁男人待在一起。跳进车的那一刹那,简妮觉得自己把一切都搞砸了,开出停车场的时候她不禁破口骂道:“天哪,今天是什么破日子。”

她的住处离学校不远,公寓在一栋小联排别墅的上层。简妮把车停在另一辆车边,跑了进去。

她匆匆洗手,洗脸,换上干净衣服,开始思索什么衣服适合丽莎圆润娇小的体形。她先是翻出一件大码球衫和一条松紧带运动裤。内衣比较麻烦,不过她找到条宽松的男士平角裤,这应该能行,但她的胸罩丽莎肯定穿不下啊。那也只好不戴了。最后再加一双甲板鞋。她把所有东西塞进行李包,又冲了出去。

开车去医院的路上她心情变了,起火的时候她只能专注于必须做的事情上,但现在她心底开始涌起怒意。丽莎是个多么快乐的姑娘啊,成天喋喋不休。因为这次的惊吓和恐怖她变得毫无生气,连独自坐警车都害怕。

沿着商业街行驶,简妮开始寻找戴红色帽子的男性,想着要是看见他,就把车开上人行道撞他个狗啃泥。不过实际上她就算看见了也认不出来,他肯定不蒙手帕了,帽子大概也摘了。他还穿了什么呢?她震惊地发现自己几乎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某种样式的T恤吧,她想,下身是蓝色的牛仔裤,好像是牛仔短裤?不管怎样,他现在肯定已经换了身衣服,就像她一样。

事实上马路上任何一个高个白人男性都可能是他,那个穿红色外套的比萨外卖小哥;同妻子一起夹着赞美诗集去教堂的秃顶男人;背着吉他盒的帅气大胡子;就连酒水店外和流浪汉说话的警察都有可能。简妮虽然生气,但什么也做不了。她紧紧握住方向盘,因为用力指节都发白了。

圣德兰是家大型郊区医院,离北部城区很近。简妮把车留在停车场,找到急诊室。丽莎已经躺在床上了,她穿着病号服,目光没有焦距。关掉声音的电视播着“艾美奖颁奖典礼”,成百上千个好莱坞名人穿着晚礼服痛饮香槟,互相道喜。麦克亨蒂坐在床边,笔记本搁在膝盖上。

简妮放下行李袋:“这是你的衣服,怎么回事?”

丽莎还是面无表情不说话。简妮估计她还没从惊恐中缓过劲来,之前只是强压情绪,奋力控制住自己。但总有一天她的愤怒会爆发的,这是迟早的事。

麦克亨蒂道:“小姐,我得给案情的基本细节做个笔录,你能出去几分钟吗?”

“啊,当然可以。”简妮抱歉地说。不过目光扫过丽莎的时候,她迟疑了。几分钟前她才诅咒自己竟然让丽莎独自和一个男人待在一起。难道现在要再来一次吗?“不过另一方面,”她说,“也许丽莎会更想要我留下呢。”她的直觉没错,丽莎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简妮就坐到床上,拉住丽莎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