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案 复仇游戏(第13/13页)

他的手指已经触到了扳机。他的目光炯炯,肌肉紧绷,每一根神经都调动了起来,像是一头觊觎着猎物蓄势待发的豹子。

千钧一发。身后忽然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镇静而坚定:“如果你开枪,我也开枪,你已经逃过一死,这次我保证你不会逃过去。”

黎小龙感觉到枪口的死亡气息。是的,一只指向他头颅的冰冷的枪口。多年里游走于生死边缘,他养成了一种野兽般的直觉,不用眼睛看,他就能分辨出枪口和刀刃的气息。

黎小龙没有回头,继续用枪口瞄准着菊地隆史的额头。他淡淡地说:“你是中国人吗?”

沈恕说:“我是,我也有国仇家恨,非常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不认同你做事的手段。你现在收手,这次我不抓你。”

黎小龙说:“如果我没猜错,你就是沈恕,早听说过你的大名,不过你还是没有资格命令我,你不是我的对手。”

沈恕说:“我承认身手没有你好,不然我不会到最后一刻才找到你,没能及时阻止你的计划,不过我还是劝你放手,职责所在,使命所在,不得不如此。”

黎小龙哈哈大笑,不过脸上却没有丝毫高兴的样子,连肌肉也没牵动,他说:“职责所在,使命所在,说得好,说得好!”

话音未落,黎小龙手中的狙击枪打响,子弹穿过会场的钢化玻璃,准确地击中正在讲坛上逸兴横飞的菊地隆史的额头。菊地隆史的脸上现出惊惧和痛苦的神色,瘫倒在地上,四肢痉挛,口吐白沫,瞬间停止了呼吸。

几乎在黎小龙扣动扳机的同时,沈恕手中的枪也射出子弹,飞进黎小龙的后脑,嵌在他的脑干。

黎小龙艰难地翻过身,涣散的目光打量着沈恕,断断续续地说:“你……很好,名不虚传,我死在你手里……不亏,原来,死,这么……容易,这么好……”

这是一起惊天动地的案子。

沈恕亲手击毙黎小龙,但未能在限期内破案,各部门褒贬不一,最终互相达成协议,不奖不罚,让沈恕继续留任。

警队的刑警们对沈恕在千钧一发之际发现黎小龙的行踪,都感到不可思议,追问他是不是使用了激光式狙击手探测系统。

沈恕解释说:“差不多是这样,不过这个探测系统有点土。我意识到菊地隆史就是黎小龙的目标时,跑出会议大楼,站在楼前广场上,一时失去了方向。等冷静下来,我想,如果我是黎小龙,明知会场的保安措施森严,一定会尽量保证自己不被发现,那我就会找一个顺着太阳光的地方。因为现在日照强烈,如果逆光瞄准,瞄准镜就会反光,难保不被受过专业训练的保安人员发现。而顺着阳光的方向,一共有三幢大楼,金融大厦与会议大楼呈锐角斜对着,会增加瞄准的难度。那么黎小龙最可能藏身在火炬大厦和英仑大厦上。我就想,你不是怕瞄准镜反光吗,我就人为制造光线找到你的位置。”

“当时会场里有许多记者,我从一个认识的记者手里借了一个带有强力闪光灯的广角相机,打开强制闪光功能,对正火炬大厦和英伦大厦连续拍摄,在拍摄了几十张照片后,终于在火炬大厦的天台上找到了反光点。我这个土办法比激光探测系统和超声探测系统效率低许多,精准度也差很多,幸好省长的开幕词比较长,给我留出足够充裕的时间。”

冯可欣忍不住鼓掌说:“在那样危急的时刻能想出这种巧妙的办法,只有沈支队可以做到,佩服佩服。”

沈恕说:“你别拍马屁,黎小龙是太大意了,他志在必得,又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否则他没有可能不发现我,所以说这世界上没有完美的谋杀案,因为每个人都有弱点。”

冯可欣说:“这个犯罪团伙的四个成员死了三个,还有一个张四海在逃,他是彻地鼠,挖个洞藏起来,还真不好找。”

沈恕说:“不好找就慢慢找,如果他当真挖个洞藏起来,不再为害社会,那么找不找得到,也没有多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