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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需要加上你的。”

“那么如果下一期碰巧有人登六篇个人广告,你不觉得会让事态有什么不同吧?抬头全部写‘亲爱的朝圣者’,而且用相同的签名?”

“我会要到一个许可抽你的嘴巴子还有盖章的起诉书告你妨碍公务。”

“对啊,那样全国的报纸就都会知道了。”劳厄兹知道他的话正被录音。他什么都不怕了。“我对天发誓我会这样做的,我会的,克劳福德。我会在失去我的机会之前把你的机会断送掉。”

“那在我刚才列举的罪名里再加上一条州际散布威胁性质的舆论。”

“让我帮助你吧,杰克,我真的可以,相信我。”

“你到警察局去吧,现在就去,弗雷迪。把电话交给警官。”

弗雷迪·劳厄兹的林肯牌凡尔塞轿车里满是护发素、袜子和雪茄的味道。警官在车里被熏了一路,到了警察局门口下车的时候终于喘了口气。

劳厄兹认识管辖这个区的队长和众多值勤的警察。队长给劳厄兹一杯咖啡,然后给联邦政府检查官办公室打电话让他们把这个“烂摊子收拾干净”。

没有联邦司法区执法官来找劳厄兹。半个小时以后他在选区队长办公室里接到克劳福德的一个电话,然后他就自由了。队长陪他走到他的车前。

劳厄兹加大油门,把车开得又快又颠簸,他穿过东环路到了他的可以俯瞰密歇根湖的公寓。有好几件东西他希望从他的故事中获得,而他知道这回肯定能拿到。钱是一方面,主要是从成书中获得。他马上就能有一本平装书在报亭里出售了,他要在案犯落网后三十六个小时就出书。在日报上刊登独家新闻能引起一场新闻界震动。他马上就能看到报界大王们——《芝加哥先驱论坛》、《洛杉矶时报》,不可一世的《华盛顿邮报》,还有那众望所归的《纽约时报》——他们都争相刊载有他版权的报道,并在他的署名后配上他的照片。这将是一件多么令人满意的事!

而那些狂傲的曾经蔑视并拒绝和他一起喝酒的大报记者们,让他们把自己的心肝肺生吞下去吧。

在他们看来劳厄兹是个贱民,因为他有一个不同的信仰。如果他不这么有能力,如果他是个没本事的笨蛋,那些大报的行家们或许会原谅他为《国民闲话报》写稿。就像人们会原谅一个头脑迟钝的小丑。可是劳厄兹很能干,他具备一个出色的记者的素质——机敏,有胆量和敏锐的眼光,他有惊人的能量和忍耐力。

阻碍他的是他的固执,这个性格让他的上司们深恶痛绝。让他们同样厌恶的还有他无法把自己与故事剥离开来的事实。

在劳厄兹身上有一种赤裸裸的欲望要引起别人注意,就是经常被旁人误称的自我感。劳厄兹长得粗笨而丑陋,个子又矮小。他的眼睛像老鼠一样,而且他眼睛里闪的光亮像沥青马路上的屎尿的反光。

他在大牌报社工作了整整十年,直到他弄明白永远不会有人给分派去白宫的活。他看明白他的出版商们会把他的腿累断,利用他直到他变成一个累垮了、不中用的老醉鬼,在一张没有前途的桌子前伏案耕耘,不可避免地向死期靠拢,不是肝硬化就是因房事猝死。

他们需要的是他的报道,不是弗雷迪本人。他们给他最高的薪水,可是对于需要买女色的人来说,那其实算不了很多的钱。他们拍他的后背跟他说他有很多才干,可是他们连一个专名停车位都不愿意给他。

1969年的一个晚上,在办公室改写报道的时候,弗雷迪突然醒悟了。

弗兰克·拉金坐在他旁边做电话记录。这是给年老记者们分派的活。弗兰克·拉金当时五十五岁了,可他看起来像七十似的。他的眼睛像牡蛎一样,还每隔半小时去他的衣箱里拿酒喝。弗雷迪从他坐的地方就能闻到酒气。

拉金站起来蹒跚地走到编辑的小隔断里,那儿是个女编辑。他用沙哑的嗓音低声和她说话。弗雷迪经常听别人的交谈。

拉金想请女编辑帮他从卫生间的自动售货机取一片卫生巾给他,他膀胱的出血程度已经到非用卫生巾不可了。

弗雷迪打稿的手停下来了。他把文稿撤下来,换了纸,开始写辞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