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6/8页)

刘凯希率先笑出了声,“哥们,我不想笑的。但从你嘴里说出这句话真是特有喜感哈哈。”

我抓起两颗花生丢向刘凯希欠揍的脸,“秦大义你别理他,接着说。”

“其实……也没啥好说的。”秦大义脸红了,“我就想啊,我这辈子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活呢?你瞧我那个好朋友,以前多威风啊,街上所有人都怕他,像个小王爷。结果呢?说死就死了,像一坨烂猪肉一样横躺在街上,收尸的人都没有。可悲……”他加重声音重复,“真可悲。”

他继续说:“于是我想到了自己,就算我侥幸没死,这一辈子又比他强多少呢?初中毕业,高中不读,分一块田,或者帮家里开水果摊子,找个媳妇,生个娃,浑浑噩噩直到死。难道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这些吗?不、我不想。后来我突然想起小学时代看的《圣斗士星矢》,青铜圣斗士们为了救雅典娜奋不顾身,无论遇到多少艰难险阻都不会被打败。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有信念,雅典娜就是他们的信念。所以,我也必须找到一件事,让它成为我的信念,让我不顾一切地去热爱,去追求,哪怕为此我背井离乡,为此我错过了心爱的女孩。但我知道,我必须这么做。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觉得自己的生命是无可替代的,我才没有白来一遭这个世界。”

年叔眼里闪烁着感动的光泽,他率先鼓起掌,起初还很突兀,但很快我跟刘凯希也加入了阵营。关于梦想,关于生命的意义,直到很多年后我都再没听过比这一晚更动听的演讲了,谁会想到,这些话居然来自一个不善言辞的农村大男孩。

掌声过后,米酒煮开了,刘凯希搓着手上去端,被烫得鬼叫起来,年叔找来湿抹布才解决问题。那晚的年叔跟秦大义特别投机,像两个惺惺相惜的兄弟把酒言欢言无不尽。仔细想想,年叔也不算很大,今年三十七,确实可以做秦大义的大哥。

凌晨不到,火堆尽职地燃烧完了自己,化身成鲜红的火炭,依然散发着余温。年叔跟秦大义先回房了,我喝完最后小半碗米酒,刚起身时就被刘凯希喊住。我一愣,意味深长地笑了,又坐了下来。

“我还以为你忘记了呢。”我说。

“刚他们在,我不好意思说。”刘凯希立刻变了一个人,“先说好啊,我这事就跟你一个人说,你可千万别传出去。”

“我的为人你还信不过吗?”我心虚地拍着胸脯。

“值得怀疑。”

“滚,不说拉倒。”

“说,当然说!再不说我屎都要憋出来了好吗?”他神色兴奋,“其实跟我恋爱的人……是陶子。”

“我操!禽兽啊!她你都不放过。这事要被小乔知道了非弄死你不可!”

“不是,喂、小声点……”刘凯希急了,“你听我说,我们现在已经住一起了。同居!懂吗?你什么时候看我跟女人同居过,我这次可是认真的!”

我仍然惊魂未定,“别告诉我这就是传说的浪子回头?这不科学啊,她好像不是你的菜吧?”

“严格来说,只要是女人都是哥的菜。”刘凯希自嘲地开了个玩笑,不等我骂他又愁眉苦脸地叹了口气,“这事啊,真是一言难尽。”

根据他混乱且毫无文采的叙述,事情要从我跟傅林森参加《三十六行》的综艺节目那天开始。当晚年叔请全公司同事吃饭,刘凯希也在,他被小乔灌醉,原本是由我跟傅林森送回家的,最终交给了顺路的陶子。可惜陶子没有顺利完成任务,刘凯希在半路突然疯狂呕吐,搞得满车狼藉,司机非常生气,把他们赶下了车。当时他们所在的地方离陶子租的公寓很近,考虑到刘凯希可能还会吐,陶子无奈,只好把他扶回了家。

陶子帮醉醺醺的刘凯希脱下外套,用毛巾替他擦干净脸和上身,才把他扔沙发上。刘凯希醒来时是后半夜,吐过之后他酒醒得差不多了。而那会陶子还没睡,她穿着粉色睡衣,抱着一个龙猫的大抱枕坐在飘窗上,双眼通红地看着窗外发呆,似乎很伤心地大哭过,后来他才知道,她那几天正好处于失恋的悲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