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6/10页)
我摆开阵仗,做好了小乔抄起板凳跟我拼命的准备。不料她只是愣在原地欲言又止,最终有些难受地别过头,苦笑了声“也对啊”,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有些过分了,为了弥补自己嘴贱的过失,我立马编了条短信给刘凯希:你的女神刚经历了人生中第一场“悲伤逆流成河”,孙子你表现的机会来了,二十分钟内立马送两盒仟吉蛋糕过来,记住,她喜欢焦糖慕斯。对了,再带包烟。
十秒后,刘凯希回短信了:Noproblem。
我果然应该转行去当红娘。
晚上十点傅林森回来了,谢天谢地他还晓得回来,他一定不知道半小时前我就开始对他和他素未谋面的全家进行一遍又一遍的深切问候。
他提着打包的夜宵出现在办公室门口时,蔫了一整天的小乔瞬间满血复苏了。她闪光的眼神告诉我,她恨不能立马冲上去抓着傅林森剥光衣服彻底检查一番,直到确认傅林森还是她的那个傅林森后再如释重负地松口气。不过她不敢这么做,我也忘记是什么时候开始,她对傅林森的态度从初次见面时的女流氓降级成了如今面对面说句话都会脸红成柿子的怀春少女。她娇声娇气地跟他打了声再平常不过的招呼,然后就高高兴兴地跟其他加班的同事们一起离开了公司。
而我呢,我在闻到油淋糯米鸡的香味后也第一时间原谅了他。我一边啃着鸡腿一边厚颜无耻地告诉他:“今天我一整天都在玩LOL,所以你的工作我一件也没帮你做。”
“我知道。”他一脸意料之中,完全不生气。
心安理得地吃完夜宵后我去冲了个凉水澡,出来时不睡公司的同事们都走光了,大厅的水晶吊灯熄灭了,白天的余温退散,留下一屋子寂寥。唯有背景部的门缝后面还透着光亮,看来傅林森开始加班了。
我有些过意不去地给他冲上一杯咖啡,端到门口时突然又有点不忍打搅他。
傅林森并非沉闷乏味的工作狂,他只是比任何人都要贪恋独处的安静。此刻他微微弓背,坐在被电脑显示屏撑开的一小片光亮下,心无旁骛地工作,在色彩和线条的二维世界里,他就是那个制造万物的上帝,仁慈并与世界融为一体。最好的证明就是,从不愿亲近人的臭臭居然在他的大腿上熟睡了。
最终我还是走到他身后,他正在给一张街道场景图上色,耐心地处理着咖啡馆玻璃橱窗上面的那一道反光。他的画色彩饱满细腻,还特别擅长运用颜色来表达光线的冷暖质感,那种骨子里的敏感和细心是很多女生都做不到的,这点我一直很钦佩。
“你还想站多久?”他闲闲地问。
“这都能发现?”我有些惊讶,把差不多已经冷掉的咖啡端到他桌前。他接过,朝我感激地扬了下嘴角。
我犹豫着,还是开口问:“今天教她开车怎么样?”
“就知道你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停下笔,摸了摸臭臭的头,“她学得挺快的,其实很多正规的步骤我也忘了,不知道教得合不合格。”
“你们都聊了些什么?”
“很多。”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笑问,“你想知道什么?”
“她有说自己的事吗?”
“二十四岁,南方人,大学毕业刚刚半年,父母都在东京的中国大使馆工作,喜欢泡吧、宿醉、纹身,一直想戒烟但戒不掉……好像就这些了。”他努力回想,话锋一转,“不过……倒是有问我你的事。”
“什么事?”我有些兴奋。
“她很怀疑你初恋跟她一模一样这事,是不是你常用的泡妞手段。”
“操。”
我苦笑着咒骂了声,觉得自己真失败。
其实哪怕是现在,在我的潜意识里,还是没法接受简凝有着陆笙南的脸,却不是陆笙南的事实。如今我只要一想起陆笙南就忍不住想起简凝,记忆往往会在这时出现混淆和重叠,她们两个变得合二为一。这种奇妙感我很难描述。总之,每次她本身在吸引我的时候,还会连带着疯狂地掠夺我对五年前的陆笙南的好感,并占为己有。或许这才是我轻易就喜欢上简凝的真正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