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案 东四牌楼宅闹鬼 隆福寺畔磷火飞(第5/7页)
“没有。”他关上门,在外面锁了门,“叫我刘三就行。”
我闭上眼睛休息,很快睡着了。醒来屋里漆黑,门缝里漏进几道光,外面可能是刘三的后厨。那碗面还放在案板上,表面凝了一层黄腻的油花,旁边的人头上趴了一窝苍蝇。空气里翻腾着一股生肉的腥味儿,我捂着鼻口,缓慢地呼吸,喉咙里干得冒烟。
估摸着半夜的时候,刘三又端了一碗热面进来,换下之前那碗,一句话没说。
刘三再一次进来的时候,可能过去了两天,我已经没什么力气,半张嘴巴呼吸。这次,他放下面条,没走,拉了条长凳坐在我面前,问:“你不饿吗?”
我看着他,没说话。过了一会儿,我说:“我要是吃了,你打算怎样?”
“你要吃了,就是吃了人肉,就不算个人了。”他点了根烟卷,慢慢抽着,“你连人都不算,我就杀了你,跟杀鸡一样。”
“要是我不吃,饿死了,你剁了我煮汤,也不算杀人。”我动了动嘴角,算是笑了一声,“反正我要进汤锅,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刘三看着我,一口一口抽完烟:“你是第一个问为什么的。”说完,脸皮一耸笑了,“趁你还清醒,给你讲个事儿吧。”
他把烟头丢在面碗里,收起脸上的笑,张开一只手伸在我面前:“这手你看见了吧,滚水烫的。半年前,因为这手,我煮了第一个人。”
半年前的一天晚上,刘三正要收摊,来了个人要吃面。刘三下了面端上,那人吃了一半,撂下筷子不吃了,开口就骂,嫌抻面不地道,面条不一样粗细。刘三赶紧赔不是,说手有旧伤,不太利索。
那人不愿意,不但不给钱,还要赔偿。刘三气不过,俩人打起来。“我恼得慌,抓起切面刀片子,一下切了他喉咙。我一看,杀人了,也没慌,就抬进屋放着。放了几天,我怕坏了,就给剁了。剁了觉得扔了可惜,就煮了。“用了人肉汤做面,吃面的人倒更多了。我也奇怪,自己怎么不害怕。后来,想明白了,我喜欢看见人家吃人肉,心里觉得踏实。”
清朝光绪元年(1875年)至四年(1878年),直隶、山西、陕西、河南、山东及川北地区发生了一场罕见特大旱灾饥荒,造成1000余万人饿死,2000余万灾民逃荒外地。1877年为丁丑年,1878年为戊寅年,史称“丁戊奇荒”。时任山西巡抚的曾国荃称之为“二百余年未有之灾” 。有史料证明,这场天灾背后的人祸,是清政府号召农民种植鸦片,以提高税收
我问他为什么,他摆摆手,让我别说话。
“我是山西人,庚子年(1900年)才来的北京。来北京前,我种地。光绪三年(1877年),官家说不让种地了,让种大烟,种着种着,家家户户都没粮食了。没饭吃,鸦片也种不下去了,天又旱,闹蚂蚱,铺天盖地飞,一年到头啥也没收,没谁能吃上饭。
“饿了一年多,树皮、草,什么都吃,还是扛不过。我就逃荒,没跑多远,就不行了,一阵风把我掀倒,起不来了。我就爬,头越来越晕,发慌,出汗,胃里一直冒酸水,往外吐,到最后,酸水都没了,就晕了。
“等醒过来,我一闻,有香味,就使劲爬,找香味,爬着爬着,身上热起来——那是冬天,我本来都冻硬了,但就是热得难受。实际上那不是热,人快饿死的时候,以为冷就是热,热就是冷,一样的。你很快就知道咋回事了。
“我总算找到了香味,俩小孩坐地上在煮东西,瓦罐里咕嘟嘟冒热气。我张嘴,也说不出话,但谁都知道我是要吃的。俩小孩不说话,瞪着我。我就往前爬,一把捞进瓦罐,冰凉冰凉,其实已经烫伤了。
“瓦罐一下就翻了,里头滚出半截人手,皮还没煮烂。”[4]
我强打精神,看着刘三,他还是面无表情,又点了根烟:“我活了下来,逃荒到北京,但是心里不踏实——直到我看见那么多人都喜欢吃人肉,心里总算踏实了。既然都喜欢吃,我就想做多点,剁一个人,能做三大锅汤。”
隆福寺热闹,蒸锅铺生意非常好,总有叫花子来捡吃的。刘三专挑叫花子,看准了目标,就给他一碗面,吃完叫进后厨,打晕了绑起来,饿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