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流星之夜(第5/8页)

饿着肚子回到公安局,失乐园谋杀案的资料摞在桌上,最上面是验尸报告。叶萧啃着单身女同事送来的蛋糕,连声谢谢都没说,低头只顾着翻资料,惹得人家脸一黑甩门而去。

死者叫霍小倩,十三岁的初二女生。死亡时间在2012年8月13日,深夜十一点左右。死因是机械性窒息——就跟五年后的同一天,焦可明的死因完全相同——颈部有明显伤痕,被人活活掐死。她还有三根肋骨折断,左臂骨折,头部重创……法医无法判断凶手是否使用了某种凶器,比如棍棒或刀具。但如此严重的创伤,恐怕不是一般人徒手所能造成的,或者换句话说,这个凶手压根不是人,拥有野兽般的力量。叶萧的调查报告,无法断定鬼屋背后的排水沟,是否案件的第一现场。虽然确认少女被人性侵,却没找到凶手的DNA。既然凶手超出常人地强壮并且粗暴,为何在强奸这件事上如此小心?

重温不计其数的现场图片,警方的走访调查记录,除了头号嫌疑犯马戏团的“狗头人”,也列出过其他可能性。比如小倩的亲戚与邻居,学校同学与老师……这种对少女的性侵杀人案,许多案例都是熟人所为。警方连死者的爸爸都怀疑过了(因为小倩妈妈前几年就患乳腺癌死了)。一个鳏居古怪的男人,或许也有奸杀女儿的嫌疑。但一无所获。

最后一张照片,案发当晚南明路道路监控的录像截图,是距离失乐园最近的摄像头拍下的。8月13日十一点三十分,有辆白色小车出现在监控画面中。

看不清车牌,也无法判断型号,因为车速很快和角度与光线的问题,拍摄到的画质很糟糕。

唯一能确认的,只是一辆白色小车……

叶萧想起中午的动物实验室,死神在“宛如昨日”里的记忆——它看到了焦可明的白色小车。

没错,焦可明拥有一辆国产品牌的小汽车,排量一点二升,后排只能坐两个人,关键是白色。

六年前,他与成丽莎结婚时买的车,岳父出了四万多块钱,上了外地牌照。焦可明平常都是坐地铁上班的,这辆白色小车大概只用于接送孩子去医院。

他把头压在办公桌上,闭目沉思了十分钟,手指尖旋转着圆珠笔……脑中不断飞过底片显影般的画面,就像接连不断的弹幕——深夜的失乐园,一辆白色小车经过,某张男人的脸。

啪嗒一声,圆珠笔被他的食指与拇指生生夹断了。

叶萧起身带翻了椅子,圆珠笔残骸以火箭坠落的弧线投身废纸篓。他冲出办公室的同时打电话,要求找到焦可明生前开过的白色小车,now(马上)!

十分钟后,车辆管理所发来了消息。他开着警灯上路。每次经过南北高架与延安中路高架的交叉点,想起九龙铜柱的扯淡传说,他就会降下车窗弹出一粒鼻屎,献给这座城市的心脏。像从周末派对大屠杀的尸体堆上碾轧而过,他艰难地穿越停滞拥堵的车流,来到城市最南端的二手车交易市场。

终于,叶萧在汽车墓地般的仓库角落,找到那辆白色小车。原来的牌照已被卸掉,但每辆车都有独一无二的车架号(VIN码),相当于汽车的身份证,无论车主和车牌如何变换,这个永远不变。他问经销商拿到钥匙,拉开车门检查仪表板左侧,以及风挡玻璃下——就是这辆车。

三天前,它刚被焦可明的岳父以一万五千块钱卖给中间商,并隐瞒了车主被灭门的真相。

狭窄的驾驶座里,叶萧屏息静气,仿佛小小的无脑畸形儿,还躺在后排的婴儿座里。他又对准这辆白色小车,从各个角度拍照,再比对失乐园谋杀案当晚的监控照片……

三分钟后,他伸出右手食指,在车子引擎盖的灰尘上,歪歪扭扭地写出三个字:就是你。

是谁杀了焦可明全家?

她记得叶萧说过,案发现场的小区监控录像表明,最有可能的凶手,是一个骑着助动车的黑衣男子。

子夜之前,盛夏躺在自家地板上,昨日强烈的兴奋,如同晚间潮汐,已退却殆尽。脑子又变成一团糨糊,只剩下癌细胞灼烧的疼痛。她的视力、听力、记忆力,全都迅速衰竭。下午发过两次癫痫,昏迷过一个钟头,要不是死神玩命地用舌头舔她,恐怕已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