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3/5页)

“那真是太好了。”我随声附和。

“我等会儿带你去楼上的图书室,那是我的骄傲和快乐,其余的所有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我希望你们能再来。有时候我会在周六办个聚会,没什么复杂的,就是几个朋友和同事聚一聚。上周五晚上,我和几个朋友玩扑克,小赌怡情,别担心。”

谈话进行得很顺利,半个小时之后,当我们坐下来吃饭时(他做了意大利面,是从一个意大利同事那儿搞到的菜谱),感觉彼此好像已经认识了很久似的。我最初的那种尴尬,终于完全消失了。

劳拉扮演着女主人的角色,却几乎没加入我们的谈话。她负责端来食物,饭后她清理好盘子和刀叉,把它们放在洗碗机里。她没管韦德叫“教授”、“先生”或者“韦德先生”,只是简单称他为“乔”[8] 。她好像是在自己家里,很明显,她以前就扮演过女主人。与此同时,教授变换着话题,侃侃而谈,烟一根接一根地抽,说话的时候比画着双手。

有一度我疑心他俩怎么会走得这么近,但紧接着我就告诉自己这件事和我没关系。因为那个时候,我并没有怀疑,他俩可能不只是好朋友。

韦德称赞了我俩带过来的红酒,接着就离题万里,谈到了法国的葡萄园,向我解释起根据葡萄品种的不同,品红酒有不同的方法。不知道他是如何在说这话的时候让自己看上去很内行的。然后他告诉我,要是他还年轻,他很想在巴黎住上几年。他可能会在巴黎大学读个精神病学硕士,然后去英国,在那儿拿下博士学位,出版他的第一本书。

聊了一会儿,他起身走进房间,不知道又从哪儿拿过来一瓶法国红酒,我们一起喝起来。劳拉还在喝头一杯,她向教授解释自己得开车回家。看起来她对我俩能聊得来挺开心的。她看着我俩,就像保姆发现自己照看的孩子既没弄坏玩具,也没打架一样,满心欢喜。

要是我没记错,我和他当时的对话相当混乱。他话很多,像个魔术师一样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不费吹灰之力。他对所有事都见解独到,从巨人队[9] 最近的一个赛季到19世纪的俄国文学。的确,我惊异于他的学识之广博,可以想见他阅读量之大,年纪并没有磨灭他的求知欲(对于那些20岁出头的人而言,一个快60岁的人的确有点儿老了);但与此同时,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尽职尽责的传教士,将耐心教化那些智力不及他的野蛮人视为己任。他不停地提出苏格拉底式的问话,自问自答,在我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之前,他就又提出一个相反的论点,推翻了几分钟之前自己的回答。

事实上,要是我没记错,当晚的整个对话就是一场长长的独白。几个钟头之后,我确信即便是我们离开了,他自己也会继续聊下去。

那一晚,客厅里的电话响了几次,他过去接,和我们道歉,然后很快就说完了。只有那么一阵儿,他拿起电话,低声聊了很久。他的声音太小,客厅里根本听不见。我分辨不出他在讲什么,只听出他的声音里透着厌烦。

他走过来,看上去心烦意乱。

“这些人简直疯了,”他对劳拉说,愤怒不已,“怎么能让我这个科学家做那样的事呢?得寸进尺!和这些摩门教[10] 教徒混在一起简直是我这辈子做过最蠢的事。”

劳拉没搭腔,不知道消失在房间的哪个角落。我好奇他说的是谁。他又出去拿了一瓶红酒。我们喝完之后,他好像忘记了刚才那个不愉快的电话,开玩笑说只有喝威士忌的人才是真男人。他又出去,拿回了一瓶拉加维林威士忌和一碗冰块。等他说要再换酒的时候,酒瓶已经空了一半。他说,伏特加才最适合庆祝一段美好友谊的开始。

当我起身去厕所的时候,才发觉自己喝多了,在那之前我还能英雄般地挺直腰杆。我的双腿已经不听使唤,我几乎要一头栽倒在地板上。我并不是个滴酒不沾的人,但喝得这么多是第一次。韦德亲切地看着我,就像我是条招人喜爱的小狗一样。

在卫生间洗手池上方的镜子里,我看到两张熟悉的面孔在盯着我看,这让我哈哈大笑。回到客厅我才想起来自己忘了洗手,所以又走了回去。水太热了,我把自己烫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