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3/3页)

“那些犯罪行为怎么解释呢?”

琳达有些紧张。“确实有过犯罪行为。有一些。但不像人们说的那么多。有一些店内行窃什么的。我从来都不喜欢这样,从来都不。”

她做出一些抵赖的手势,但丹斯觉得她没有撒谎;之所以她表现出表意压力,是因为她试图将犯罪的严重性降低到最低限度。丹斯很清楚,“佩尔家族”犯过比店内行窃更为严重的罪行。这些罪行包括入室行窃、巨额盗窃以及偷包和扒窃行为——这些罪行都是针对人身的威胁,依据刑法法典,它们比针对财物的罪行更为严重。

“但我们别无选择。作为‘家族’的一员,你必须参与其中。”

“跟丹尼尔一起生活感觉怎么样?”

“不像你想的那么糟。你只要按他说的做就行了。”

“那么,如果你不这样做呢?”

“他从不会伤害我们。没有肉体上的伤害。多数情况下,他会……疏远你。”

丹斯想起凯洛格关于邪教头目的描述。

他会威胁说要疏远他们,这是一种很有力的武器。

“他会不理你。你就会觉得很害怕。你也不知道这会不会是自己的末日,或许你会被赶出家门。我在教堂工作的同事曾告诉我电视上在播放一些真人秀节目,例如‘老大哥’和‘生存者’,我觉得有些相似。”

丹斯点点头。 棒槌学堂·出 品

“她说这些节目很流行。我想,这就是人们为什么这么痴迷的原因。一想到会被踢出‘家族’,人们就会觉得很恐慌。”她耸耸肩,抚弄了一下胸前的十字架。

“你被判的刑期比别人都长,那是因为你有毁灭证据的行为。这是怎么回事?”

那女人的双唇紧绷。“很傻,很慌张。我只知道丹尼尔打来电话,说吉米死了,说在他们会面的房子里出了些事情。我们得收拾行李,准备离开,警察可能很快就会来追他。丹尼尔把所有关于查尔斯·曼森的书籍和剪报之类的东西都放在卧室里。我在警察赶到之前烧了一些。我想,如果他们知道佩尔拥有这些关于曼森的东西,那么事情可能会更糟糕。”

丹斯想起检察官是如何利用查尔斯·曼森的问题来帮助自己赢得审判的。

针对丹斯的问题,琳达聊了很多关于自己目前生活的情况。服刑期间,她开始变得极其虔诚。出狱后,她搬到波特兰,并且在那里找到一份工作,为当地的新教教会工作。她之所以加入该教会,是因为她哥哥在那里做执事。

她曾经在波特兰和一个“非常好的基督徒”约会,还做过保姆,事实上,是帮她哥哥和嫂子照看领养的孩子。她自己也想领养孩子——她身体不好,不能生育——但因为有犯罪前科,所以想要领养是很难的。她以一种总结性的口吻补充说:“我没有多少物质上的享受,但我热爱我的生活。这是一种富足的生活,当然我指的是那种健康意义上的富足。”

敲门声打断了她们的谈话。丹斯的手伸向她那把沉甸甸的手枪。

“我是TJ,老板。我忘了暗号。”

丹斯打开门,年轻的探员带着另一个女人走进房间。她身材瘦削而高挑,大约三十五六岁,肩上搭着一只皮制的背包。

凯瑟琳·丹斯起身跟“佩尔家族”的第二位成员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