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墓碑村的葬仪社一家人(第3/5页)

汤玛士在世的时候正值维多利亚王朝。当时身为一介穷记者的汤玛士在因缘际会之下,加入了刚成立的伦敦公墓公司(London Necropolis Company)。这家公司做的是墓地开发的生意,算是当今灵骨塔业者的先驱。汤玛士的转职正好挑对了时机,当时恶劣的环境、传染病以及贫困的生活,导致死亡率达到颠峰,搭上当时伦敦墓地扩大政策的顺风车,他经手的墓地也大卖。

就这样,他赚到了一笔钱,开始有了自己创业的想法。一八四〇年,毅然决定自己当老板的汤玛士以买卖墓地得来的钱为资本,在伦敦开了家葬仪社兼礼仪用品公司。

这次的决定又是正确的。葬仪社比外行人想像的好赚一倍,至于礼仪用品店又比葬仪社好赚个三倍,是会生蛋的金母鸡。

颇有生意头脑的汤玛士不但从法国请来设计师,还替美丽的丧服制造豪华的型录。跟他的做法相呼应的,是当时因为缝纫机普及而积极拓展市场的伦敦时尚界。至今依然使用在黑纱上的一种叫做“绉纱”的材质,为了因应丧服的需求而被大量开发,就是那时候的事。用到的场合少,价格却很昂贵的丧服或葬礼用品,对上流社会而言是不可或缺的门面摆饰,也因此制造或贩卖它们成了颇有赚头的好生意。就这样,不管是死人还是活人的钱,都大量流进了汤玛士的口袋。

汤玛士之所以能顺利累积财富,不单只因为他是个幸运的男人。他看准了英国殡葬业处于蓬勃发展期的趋势,也具备了一边掌控社会情势,一边逐梦淘金的才能。

英国火葬协会的成立就是最好的例子。一八七四年,由维多利亚女王的御医亨利?汤普生主导,并在各界知名人士(其中包括因帮《艾丽斯梦游仙境》绘制插图而名噪一时的约翰?泰尼尔大师)联署支持下,该协会终于诞生了,不过,这期间汤玛士也主动帮了许多忙。就当时伦敦市民的情感和信仰而言,要他们接受火葬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协会那边也是一直拖到一八七九年才敢实验性地先烧一头马来试试,不过在那之后,为了讲求卫生,火葬开始在英国普及了起来。由此看来,汤玛士确实有先见之明。

就这样,由汤玛士打下基础的葬仪社成为巴利科恩家代代相传的职业,不过却由于前面讲的那件事,在史迈利这一代断了。

没守住祖先辛苦建立的基业,流落到了新英格兰乡下的浪荡子史迈利,在新天地里选择从事的行业竟然还是开葬仪社。在墓碑村的郊区买了间老房子住下来的他,承袭了祖父的智能,想到可以把那一带被遗忘的土地开发成墓地。

史迈利的这个主意,后来成为美国殡葬业者惯用的伎俩。墓园的土地不用课税。只要锁定墓碑村周边不适合盖房子、也不适合耕种的廉价土地,以免税的方式购入,整理成墓地后再高价出售——这可是大钻法律漏洞,稳赚不赔的生意。

过去,几乎无偿取得了这片土地的精明英国人没有好好利用它,任其荒废;两百年后,从英国渡海而来的男人以同样便宜的价钱买下了它,这次他却像米达斯王(注:【12】米达斯王(Midas)是希腊神话中的灵王,相传他拥有点石成金的能力。)一样,让废土变成了黄金,化腐朽为神奇。

史迈利首先成立了非营利法人的葬仪社,成为发起人。然后,他再跟当地的土地开发业者合作,把将来要作为墓地的土地登记在土地开发公司的名下。土地开发公司和葬仪法人签订契约、提供土地,法人则把那些土地变更为墓地贩卖。买卖价格的五成做为法人的经营及维持费,剩下的则全归发起人所有。如此一来,法人的收支将永远是零,使非营利事业的招牌不致毁损;但实际上,发起人却可从几乎不用钱的土地获得几十万美金的利润,这神奇的赚钱方法全是史迈利想出来的。

虽说他在伦敦是因为乱搞男女关系而导致生意失败,可是这样看来,史迈利似乎也遗传到了祖父开葬仪社的天赋。这个精明的英国人很快就把美国殡葬业的经营技巧参透了。引进英国特有的尸体防腐处理技术就不用说了,像是墓地管理维修费的基本金制度,或是埋葬的生前契约制等,他也一一把这些想法付诸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