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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往门口走去。站在门前的家伙回头望了望奥尔兹,得了许可,便放行了。我跨进汽车,为了绕过挤在车道上的各种警车,我从草坪上开了过去。在大门口,另外一个警察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没说什么。我戴上墨镜,驱车上了公路。路上空旷安静,下午的阳光洒在修剪过的草坪上,后面是富丽堂皇的豪宅。
在空闲谷区某栋宅子里,有个并非无名之辈的人死在一汪血泊里,不过这里慵懒的静谧并没有因此被打破。就报界而言,这事情就好像发生在西藏似的。
在一个转弯处,两处地产的围墙延伸至路肩,一辆深绿色警车停在那里。一名警察走下车来举起手。我停下车。他走到我的车窗旁边。
“请出示驾照。”
我摸出皮夹,打开,递出去。
“只要驾照。按规定我不可以碰你的皮夹。”
我抽出驾照,递给他。“出什么事了?”
他朝我车里扫了一眼,将驾照交还给我。
“没什么事,”他说,“例行公事而已。对不起,打扰你了。”
他挥手让我继续赶路,自己则走回泊在那儿的车里。警察总是这副德行,他们永远不会告诉你为什么。这样你就没法发现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回到家,我给自己买了两杯冷酒,又出去吃晚饭,然后再回家。我打开窗户,敞开衣襟,等着什么事情落到我头上。等了很长时间。九点钟,伯尼·奥尔兹打来电话,叫我去一下,不必中途停车去买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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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赫尔曼·戈林(1893-1946),纳粹德国政治影响力仅次于希特勒的第二号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