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台灯情人(第14/17页)

“高竞的女朋友。”莫兰坦率地说。

“有事吗?”

“你是星光之箭的女搭档吗?”莫兰开门见山地问道。

对方没有回答,沉默了一会儿才问道:

“你想怎么样?”

“你们是恋人吗?”莫兰再度试探道。

“当然。”对方犹豫了一下才回答。

“这么说,你并不能肯定他爱你。”莫兰马上接口道。

警方的人已经分布在野生动物园的各个出口,而高竞自己则守候在动物园正门对面的一家小杂货店内。几个小时前,高竞得到消息,章志在晚上8点左右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对方称要向他提供几年前李一亭案件的重要证据,两人约好在野生动物园正门口见面,时间就定在凌晨4点。

听到这个消息后,高竞心里一阵兴奋,果然不出所料,星光之箭终于还是行动了,而且时间、地点都跟他们之前的判断分毫不差。这么说来,星光之箭很可能就是用这个方法把公平巷的被害人王双石骗到现场的。自称可以帮助警方在现场寻找有价值的证据,这对负责办案的警察来说,的确是个不错的诱饵。

他看了看表,现在是凌晨3点45分,估计章志就快到了。

趁还有一点时间,高竞决定把思路再理了一下。很明显,凶手把章志骗到野生动物园门口,就是为了杀他,之所以双方没有约在真正的出事地点老虎区,一是因为野生动物园晚上不开门,二是因为凶手也怕老虎,那就说明,莫兰的判断是正确的,当年杀害李一亭的人,不是动物园的内部人员,不是在老虎区活动的饲养员,而是那名开车的司机,实际上,也只有他才有机会。

再来想一想,如果要杀害章志的话,星光之箭会采用什么方法?是射箭、捅刀子还是枪击?一般来说,按照星光之箭的作案惯例,他会选择射箭。射箭有多个好处,一是不用近距离接触,这可以减少他自身的危险性,二,射箭符合他的一贯作风,用莫兰的话说,这是一种文艺表现形式,很浪漫,很有情调。再则,即便假设今天的行凶者并非真正的星光之箭,他也一定会用射箭的方式来进行谋杀,因为他要让警方以为这就是星光之箭所为。所以,作案方式,一定是射箭。

可问题是,凶手会在什么地方伏击被害人章志呢?野生动物园地处偏僻,周围一带多是平房和小店,没有民居。高竞肯定,凶手不可能躲在某个小店或平房内,因为早在28号下午,动物园附近的整个区域就已经处在警方的严密布控下了,如果有可疑人物跟小店店主接触,警方早就会将其纳入视线,但结果是并没有出现这样的人。

其次,凶手也不可能藏匿在动物园正门内的某个隐蔽处。因为动物园也在警方的控制下,28号下午,警方对动物园的每个角落(包括笼舍)进行了彻底搜查和情场,直到确认动物园内没有可疑人物才将其封锁,在那之后,如果凶手一旦潜入动物园,那么立刻就会被抓,但事实上,警方也没有发现这样的人。

那么,就只剩下一种可能了,凶手直接到动物园门口跟章志见面并杀死他。高竞认为,凶手不太可能采用步行,因为这不方便他作案后逃匿,而且,高竞一向认为星光之箭是会开车的。所以,他认为凶手最有可能采用的杀人方式是,开车路过野生动物园门口的时候,以打招呼的形式骗章志走近,然后趁机向其射击。

由于之前,他跟莫兰都判断凶手是两个人,所以他觉得还可以通过车速和射箭的时间点来判断车内究竟有几个凶犯。换句话说,如果车子停下,凶手射箭,就表明车内只有一个凶犯,因为他必须停下车才能射箭。反之,如果一边开车,一边射箭,那就说明,两名凶犯通通在车里,这样也证实了他跟莫兰的猜想,凶手的确是两个人。只不过,现在他还不清楚,两名罪犯是都会开车,还是只有一个会开。

不知道今天会有几名凶手登场。高竞想到这里,不禁又看了一下表。

3点50分了。

他看见动物园门口,一个穿警服的身影渐渐清晰,章志早到了,他想。

这时候,高竞的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难道真的让章志去当靶子?这可是星光之箭针对他做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