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刑警异闻录 第三章 害群之马疯狂作案 多行不义必当自毙(第6/6页)
这时的侦查指挥部已移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楼上,陈冠军局长、俞汉武、梁子男副局长等也坐镇指挥部,我作为指挥部联系人,在前台操作。鉴于外环北路地处崇瑯、大闸分局接界处,指挥部命令崇瑯、大闸分局主要负责人立即调动人员在沿线各交叉路口拦截。于是上演了一场在电视、电影中才能见到的追捕情景:各路警车拉响警报从前堵截、自后追赶,摩托车发出近乎要爆炸的马达轰鸣在前逃窜。尽管当时已是黄昏,光线逐渐昏暗,但摩托车后座上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子,却成为显著的追击目标。连衣裙在摩托车卷起的強风中狂飞乱舞,宛如一只被浪涛惊起的海鸥。摩托车毕竟灵活,在追捕车辆接近时经常一个急拐,转入小路。因而这场扣人心弦的追捕游戏延续了近一个小时。最后,在公安机关多个小组如同接力赛的追捕下,摩托车被逼入大闸镇的一条胡同,守候在巷口的大闸分局刑警队素有“拼命三郎”之称的胡进先,看见目标出现,迎着飞速而来的摩托车,奋身跃起,将摩托车扑倒在地,其他追捕人员一拥而上,将祁兵抓获。
在审讯中,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祁兵不仅交代了伙同蒋云撬盗保险箱19次,还交待了其它多起盗窃犯罪。自八九年二月至九一年七月,先后作案32起,除窃得的现金两人平分外,其余的物品藏匿于蒋云租用的一间房舍内。在谈及侦破攻势不断,为何敢于顶风作案时,祁兵直言不讳,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侦查措施,他们都一清二楚,以辖区为单位的责任排查,蒋云也参加了,别人不会怀疑到蒋云头上,蒋云当然也不会把自己列入大闸地区的嫌疑名单,按照蒋云的说法,反其道而行之,继续不断的作下去,扰乱了人们的视线,会造成侦查上的判断失误,相反更安全。
三天后,蒋云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盗窃犯罪。在搜查中,我们查获的电视机、放相机、照相机、轻便摩托车、金银饰品、五金工具、影像资料、机械配件等物品数百余种。发赃会上,我们将这些物品陈列在会议室里,数十位失主到会认领。看着他们满心喜悦的领回自己失而复得的东西,我在一旁也感到阵阵宽慰。由于侦查人员艰辛的努力,及时把握了机遇,从而圆满的完成了这起在市区颇有影响的系列盗窃案的侦破。
在后期的起诉阶段,做过厂医的蒋云的父亲,提出了一个出乎我们意料的问题。他认为,蒋云连续偷盗作案,窃得不少财物,但从未挥霍,大多数物品仍完整地保存着,不同于一般的偷窃犯罪,是精神不正常的反应。与蒋云有暧mei关系的一个女友,也提出相同的观点,说是蒋云多次说要送一件纪念品给她,结果只买了一条假金项链送给她,他租用的屋里藏匿了这么多金银饰品,为什么不拿一件送给她呢?于是,我们又走访了蒋云的邻居、同事、同学,并送蒋云到精神病研究机构鉴定,认定蒋云精神正常,应对犯罪承担法律责任。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蒋云、祁兵死刑,疯狂的作案者受到了法律最严厉的制裁。
(作者:老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