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顺天戊午科场案(第4/6页)

可怜柏葰素有宽厚谨慎之名,以为至多不过是流放的结果,却等来了斩首的命令。清朝自立国以来二百余年,从无公开处斩宰相之例。此举如同晴天霹雳,不但令柏葰本人震惊,也令朝野侧目。

午后三时,柏葰被押赴北京南城的菜市口行刑,由户部尚书肃顺和刑部尚书赵光监斩。肃顺看到柏葰的囚车到来后,喜笑颜开地迎上前去,说:“七哥来早。”(《清稗类钞》)然后立即升座,催促用刑。柏葰被立即斩首,同考官浦安、兵部侍郎李鹤龄、新中试刑部主事罗鸿禩也被同时斩决。擅改朱卷的同考官邹石麟被革职,永不叙用。副主考户部尚书朱凤标则被革职,未及一年,旋复起用。

当时,柏葰朝中同僚、门生、故吏不但不敢为其求情,甚至没有一人到刑场奠别。刑部尚书赵光还庆幸地说:“此次科场之案,未令刑部会审,予幸以为幸焉。”可见朝野对肃顺一党畏惧到何等地步。只有时在江南镇压捻军的钦差大臣胜保自军中上疏,为柏葰求情,其中有“罗网弥天,衣冠扫地”之语,暗指柏葰为肃顺所陷害。肃顺与胜保遂成死敌。但胜保远在前线,且统领重兵,肃顺也无法轻易加害。后来肃顺一党与慈禧太后争权,胜保迫不及待地倒向慈禧太后一边,在铲除肃顺一党中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柏葰不仅是终清一朝唯一一名因科场案被处死的一品大学士,也是中国自实行科举以来,因科场舞弊而被处死的职位级别最高的官员。

柏葰等四人被杀,戊午科场案并未就此终结,案情还在进一步发展中。之前,同考官浦安曾经供称他听说副主考程庭桂收过很多请托者递送的条子,并在后来烧毁了这些条子。程庭桂由此被逮捕审讯。程庭桂供认乡试开始后,他的儿子程炳采接到过几个人的条子,因为这些条子的来头都不小,程炳采无法拒绝,于是收了下来,并让家人胡升给程庭桂送食物时,将条子黏在食物盂下,带进了贡院。递条子的人,包括李旦华(刑部侍郎李清凤之子)、潘祖同(工部郎中潘曾莹之子)、潘敦俨(湖南布政使潘铎之子)等人,分别为工部候补郎中谢森墀、恩贡生王景麟、附贡生熊元培等人请托。不过谢森墀、王景麟、熊元培等人都未能中试,因而程庭桂在事后将条子烧毁。

程炳采被逮捕后,除了承认其父程庭桂供称的递条子的人外,又招出一个重要情节,他还接到过兵部尚书陈孚恩之子陈景彦送的条子。但程庭桂却根本不知道有这个条子。原来家人胡升在送陈景彦的条子入考场时,被监场御史发现。监场御史见事涉兵部尚书陈孚恩,于是将条子藏了起来。

条子一事涉及众多大臣之子,事态顿时严重起来。这再一次说明,科场舞弊案的发生,其本质始终是权力和利益相勾结的产物。因为儿子陈景彦牵涉入内,负责审理此案的兵部尚书陈孚恩不得不奏请回避,并自请严议。因陈孚恩与肃顺关系极好,咸丰皇帝倒没有计较,反而命他继续秉公审理此案。

由于请托之人李旦华和考生谢森墀、熊元培在科场案发后均已经逃回江苏原籍,刑部不得不派人前去追捕,此案一直拖到咸丰九年(1859)七月才审结。肃顺等人拟将程庭桂、程炳采父子共同斩首。咸丰皇帝念及程庭桂是两朝老臣,不忍将他们父子一起处死,于是法外开恩,只将程炳采处斩,程庭桂则发配军台效力。

程炳采被押赴刑场时,由于心中不服,向围观的路人哭诉道:“吾为陈孚恩所绐,代弟到案以至于此。陈孚恩谄媚权奸,吾在冥间当观其结局也。”(《庸庵笔记》)闻者皆为之挥泪。

案中的请托者七人谢森墀、王景麟、熊元培、李旦华、潘敦俨、潘祖同和陈景彦免死发配新疆。不久又允准李旦华等人捐输赎罪。陈孚恩、潘曾莹、潘铎因失察子弟犯法降一级调用,李清凤病死免罪。其他办理科场不善的官员也依例作了处理,流徙、革职、降级调用、罚俸等数十人。戊午科场案至此结束。

戊午科场案并非人为罗织的冤狱,跟之前的顺治丁酉科场案和康熙辛卯科场案比起来,案情显然没有前两件科场案那样清浊难分,而且打击面和牵连度都要小得多,“同官不闻连坐,家属亦未长流”,涉案官员的家属均没有受到牵连。之所以惊世骇俗,号称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科举案,就因为最后斩了首席军机大臣兼大学士柏葰。而导致柏葰被杀的关键人物,则是之后声名鹊起、煊赫一时的肃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