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10/13页)

“他还对我妈许愿说,事成之后,要给我妈大大酬劳,保证她晚年过得幸福舒服。想不到今天一大早,他到我家里来,只拿了三只金戒指给我妈,总共不到八钱。他说,里面金器首饰一共只有五两,同伙中,除他之外,还有三个,每人分不了多少。还有四个箱子,里面都是衣服、布料,现在原封不动都留在他家里,请我妈今晚到他那里,任她选择。我万想不到,他会偷了这样多的金子。平时嘻皮笑脸的,原来心竟这样黑,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他把整个过程说完,激动地说,“队长,事不宜迟,请你马上调动人马,我带你们去,把他们一个个逮住。”

他因受骗,激愤得满脸通红。我看个真切,断定他不是在耍花枪,便决然而起,马上打个电话到队部,叫办事组康福全通知四组、五组、六组分乘吉普车到童家巷二十七号朱家集合。

不久,三个组的探员都来了,我具体分配了任务,他们马上出发。

结果在盐仓桥、古平岗、草场门逮捕了同犯郑小狗子、马小四子、汪大头三人。最后在城南中华门附近的六角井刘唐的姘归叶巧儿家逮捕了刘唐和叶巧儿。在叶巧儿屋里的马桶底下搜出金条二十一条。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刘唐真是神通广大,一个人竟独吞二百一十两黄金,其他三人每人只分十两;而且所分的十两金首饰,他独得了三两。事后查明,原来在一个箱子里,有一件浴衣包着二十条金条,他趁大家不注意时,偷偷暗藏起来。在他旅行箱里,我们又搜出当晚七点由南京到上海的特别快车卧铺票两张。

刘唐看到车票,嘿嘿嘿冷笑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你们稍迟一步,我俩就远走高飞了!”

在审汛中,他供认一切假像都是他亲手布置的,正如我所推测的一样。

最后,问他为何把鹧鸪羽毛放在桌上。

他回答说:“我在监狱里听到黑道的老前辈说:川帮的兄弟们的行窃习惯,在现场上都放了两根鸟毛做标志。刚好昨天早上出门时,偶然看到邻里有一家女佣人正在门口杀鹧鸪,拔羽毛,触动了我的念头。我问她要了两根鹧鸪毛,放在口袋里,昨天晚上特地放在桌上做个标志,想转移目标,嫁祸川帮,迷惑破案人员。”

审讯工作在童家巷朱家进行。全案人犯讯问完毕,起赃齐全,全部押送回队部。

临行,我笑对方瑶琴说:“幸好此案迅速破获,洗雪了你的冤情,扭转了朱先生对你的看法。关于你的婚姻问题,我会暗中替你帮忙,愿有情人终成眷属。”

方瑶琴紧握我的手,热泪盈眶,激动地对我说:“程队长,我一辈子忘不了你的恩情!”

我带着许多探警押解人犯和赃物回到队部时,全队哗然,他们意想不到案件会破得如此迅速、干脆利落。这时严中甫还在审讯室里面逼讯川帮惯窃飞毛腿刘行三,听说我凯旋归来,不得不停下审讯工作,出来观看。

我下令将人犯押下,把赃物放在保管室,金条、金首饰存入保险箱里。当我安顿妥当,刚好总队长夏琦为了此案特地来到队部,听到全案已迅速破获,人赃俱获,他十分高兴。

我向他汇报全案侦破过程,他听了非常满意,认为此案有启发作用和教育意义。他命令全队员警先到童家巷参观现场,就在那里开个现场会。由我陈述全案的侦破过程和现场的侦破关键,使大象加深认识。

四区队部离童家巷不远。我们预先打个电话与朱家联系,征求他们同意后,我们就排队前往。

大家踏勘现场后,都集中在前面的花园空地上,我站在房门的石阶上,跟大家分析全案过程。

我强调,对于窃案,在侦查现场时,首先必须要判断它究竟是属于外窃还是内窃。假使这点判断不准确,那么,案件的侦破过程就会背道而驰,无法破获。

例如,此案原先由严组长亲自侦查踏勘现场,他认为是外窃,他的根据有三点:第一点,正面矮墙上面尖玻璃被窃犯拔去一段,这说明此贼是逾墙而入,在墙内的松土上有明显的一对足尖向内的足印,他断定此贼是由墙上跳下,然后开了大门。

第二点,他认为此贼打破窗户的玻璃,拔起插销,开了窗扉,越窗入房,左脚踩在沙发椅的靠手上,因此留下了足印,此贼入房后再开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