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7/10页)
余倩到了刑警队,知道事难隐瞒,便毫不隐讳地把杀人的一切情况向我全部坦白交代了。
接着审讯沈默,沈默大部分情况不知道,尤其是余、高二人暧昧内情,他更是蒙在鼓里,他只晓得佘倩救了他的性命。他口口声声承认说高翔是他杀死的,与佘倩无关。自已愿以身殉法,保住佘倩的性命。
根据余倩所供情况,是属于自卫杀人。但是对方已经死了,没有人证和物证可以证明余倩是迫不得已而杀人的。那么,按照目前的法律来判决,杀人要偿命,佘倩的性命非常危险。
现在她唯一的希望全靠警方是否能够找到得力的证据,来解脱她的厄运。
我虽然相信她的供词近情合理,同情她的遭遇,但是要解脱她的罪责,也感到十分棘手。
我根据佘倩的线索找到了高翔工作单位合记建筑公司,该公司施经理殷勤接待我,据他报告,前三天,有一位姓严的刑事警官,拿着一张高翔的工作证,来到公司调查高翔的近况,问高到哪里去。井要施经理带他到高翔宿舍,进行无所不至的搜索,发现贵重的东西都被高翔带走了,房间里留下很多不值钱的东西,到处乱七八糟。搜索了好一阵,丝毫找不到一点线索,显而易见,高翔临行前是有计划有准备地逐件检查过,所有可供作证的材料都被他毁灭掉。
据施经理说,高翔于五天前奉命到上海采购建筑材料。不过着严警官那份高翔的工作证,好像在水里泡了很久,工作证上面的相片和字迹都很模糊了,他心中很怀疑,但又不敢向严警官问个究竟。
我听这话,心中一缩,对严中甫十分温恼。我断定这份工作证是当时严中甫先行搜索高翔尸体的时候,被他暗中藏匿起来的。他想借这份工作证私行破案企图夺功。这种私自在匿罪证的行为是违反刑侦规则的,他目无组织,心术太阴险了!
但是,他最终也不过是扑个空!
回到队部,我听一些探员说:两天前严中甫曾到全市各饭店、旅社调查过。他考虑死者生前会住在旅馆里,尤其是下关各旅社调查特别详细,因为那里是水陆码头的交通枢纽,结果也一无所获,无可奈何。
我则从照相馆的提单这条线素上顺藤摸瓜,但也走了许多弯路。我抄查过高翔的住所,曾把注意力集中在下关这一带的旅馆,但也没有找到蛛丝马迹。
我并不灰心。我想起佘倩的话,死者高翔生活腐化,平常爱宿娼嫖妓。可能他交上一两个知心的妓女,把行李存在她家中。便出动全队人马,调查全市所有暗娼妓馆,凡是特种户口所登记的,全部查遍,结果也扫兴而归。
我不甘失败,第二次到高翔宿舍世仔细的检查。发现每个角落里,都散扔着许多美国制骆驼牌香烟空盒子和箭牌口香糖的包装纸。当第一次检查时,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他来往的信件和文字的证据上,没有留意到这样细微的东西。如今,这些微不足道的东西,却触动了我侦破的灵感和思维。
这种香烟和口香糖外面市场是买不到的,目前南京只有美军顾问团这个单位才有发给。
可能高翔在美军顾问团里还有要好的朋友。现在高翔已死,要知道他的内情,只有查询佘倩,也许可能发现一点线索。
我从合记建筑公司回到队部,马上单独讯问金倩。这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早已横下一条心,所以一向总保持着不亢不卑的态度。
这时,房间里只我和她两人,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她竟一反往常,突然移近两步,“噗通”一声,双膝跪在我面前,憋不住哭了起来,挤出一句话:“队长救命!”
我马上把她扶起来,好言抚慰她。
她强作精神,语调悲戚地说:“队长,我很明白,我一跨出这道大门,就要进入鬼门关了。我的性命就系在那封我写给高翔的哀求信上。假如它被高翔毁了,我就无法证明他蓄意谋杀沈默的事实,我的性命就完了;假如没有被毁,那肯定放在高翔的箱子里。但是,南京方围几百里,人海茫茫,要找到这个箱子,等于大海捞针,所以我活命的希望微乎其微。因此,我只好坐而待毙。据您部下说,您想在死神手里夺回我的生命,我听了无限激动!本来这个命案,凶手已经捕获,全案就算结束了,可以向上报功,谁还有闲情吹毛求疵,自找麻烦,但是您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极端负责,还是追根到底,毫不含糊,实在令人钦敬。我知道,唯一能够挽救我的只有您,所以,我虽在绝望之中,在茫茫的夜海里,却看到了一线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