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4/10页)
她想在沈、高两人之中选择一个对象,作为终身的伴侣,而求归宿。但是两人各有所长,二者不可兼得,因此感到左右为难。而双方对她都在拼命追求。佘倩是苏州世家之女,父亲是工程师,祖父是老教授,已经退休了,家世非常好。佘在苏州城内有公馆,城外有别墅。别墅建在枫桥旁的寒山寺附近。
沈默和高翔两人经常到苏州来看望她的父母和祖父。佘倩涉世未深,看高翔比较活泼,芳心有点偏向他。但是她的父母和祖父都认为沈默为人老诚持重,风雅蕴藉,在事业上定有成就,爱情比较巩固。高翔外表风流涕洒,态度不免轻佻,有点华而不实,深恐事业不稳,爱情不固。因此,力促佘倩应该选择沈默为终身伴侣,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老人的怂恿下,摇摆不定的佘倩终于和沈默结婚。
佘倩是大家闺秀,又是大学生,既多情又漂亮,如今落入别人的怀抱,这对高翔来说。
是个沉重的打击。他痛苦、悲伤、妒嫉,愤恨!但他有忍人所不忍的克制精神,把自己内心愤激的情绪压下去,装出一副坦然自若的神情。就是在沈、佘的婚礼上,他也表现得那么自然、平静,仿佛从来也没有发生角逐失败的一回事,在他的脸上只能看出对好友幸福的虔诚祝贺。婚后,他经常到南京琅琊路七十五号沈默夫妇家去玩,跟他们十分友好,好像一家人一样。他在沈默面前,态度十分明朗,作风非常正派。沈默对他由同情转入信任。尤其佘倩对他由内疚而生怜惜,这是高翔处心积虑以求得逞的阴谋。另一方面,高翔在情场失意之后,经常沉于酒色,以酒来麻醉失败的创伤,他滥交女人,到处嫖妓,来发泄性的苦闷。因此生活腐化,用钱挥霍。
不久,沈默因工作关系,经常出差外地,他考虑佘倩患有心脏病,担心一旦病情发作时无人照顾,特意嘱咐高翔就近关照。这是沈默的失策,引狼入室,使高翔有机可乘。
沈默离开南京的时候,高翔经常到佘家里,在丝毫没有外界的干扰下,本来就有恋爱之情的一对孤男寡女,好像干柴碰着烈火,其势不得不燃。抱着内疚怜惜的佘倩,怎么能够经得起这个情场老手高翔的撩拨,他俩终于发生了肉体关系,经常陈仓暗渡。这样甜蜜的生活不到三个月,佘倩知道了高翔品质败坏、到处玩弄女性的丑事,颇有懊悔之意。
出事前三天,佘倩和高翔两人一起到新都影院观看电影。在回家的途中,高翔邀佘清到弧光照相馆照相,余倩虽然心感为难,但又不忍排他之意,只好依他合拍了照片。
那天晚上,高翔在佘倩家里喝了很多酒,他趁着几分醉意,向佘提出一个要求,要求余倩到香港去,做一对长久的夫妻,而且在临行之前,要把沈默杀死,以绝后患。他说话时,态度是那样认真、坚决。
善良的佘倩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脆弱的心脏经不起突如其来的刺激,几乎要停止跳动。她呆呆地、半晌说不出话来。最后她哭了,向高翔恳切哀求不能这样做。
高翔不但不答应,反而对她威胁说:“这事势在必行,铁定不移!假使你不走,我也要走。但是我走之后,我一定要把你我之间不可告人的私情,写成一篇色情小说寄给沈默,并在黄色报刊发表!”他眼露凶光,愤愤地接着说:“你要明白,你本来是属于我的,沈默篡夺我的心爱达半年之久,这是无法补偿的损失啊!我以极端的克制精神,忍人所不可忍。半年来,我用大量的烈酒来麻醉我心灵的创伤,用女人的肉体来发泄性的苦闷,为此我挥霍无度,不得不挪用公款,不得不贪污盗窃。我要逃避法律制裁,我不愿束手就擒,我必须远走高飞,我要到香港去。不过话要说清楚,这个罪恶,这个责任必须由你来负责!因为这是由你造成的,我有乌龟的度量,然而我不是冷血动物。因此,我就要泄愤,要报仇!我一定要按我的计划行动。我要你三天之内给我答复,七天之内跟我出走!”他愈讲愈激动。
佘倩听后神魂散乱,她强作精神苦苦哀求,然而一切都无济于事。高翔拿起西装上衣,往肩上一搭,连看也不看佘倩一眼,负气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