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节(第4/7页)
两点差十分,我们再次来到法庭,准备开庭陈述。现在的气氛和昨天早上的气氛一样,冗长无聊的陪审员挑选已经结束,空气中再次涌动着一种血腥味的紧张。这种兴奋的氛围中,我却感觉像有一种痛苦的毒液渗进了我的骨骼。肯普把我叫到法庭外面的走廊,结果外面还有一大群没有找到座位的观众,我们只好又走了一段,才摆脱他们。在法庭里,你永远都不知道,你说的话会被谁偷听到。虽然有职业道德的记者不会把偷听到的东西报道出来,但说不定就有谁会去跟检方告密。
“我想跟你说点事。”肯普告诉我。他头上的小卷发好像是剪短了一点儿,穿着一件蓝色细条纹的休闲西装,他很帅,完全可以去好莱坞当明星,而不是在这里搞法律。我听别人说,他以前在乐队里弹吉他的时候赚了很多钱,即便不工作也能衣食无忧。但是,他却选择坐在办公室里,埋头分析案件、起草文稿,和斯特恩还有我经常加班到深夜十一二点。
“我很喜欢你。”肯普说。
“我也喜欢你。”我回答。
“我真心希望你能赢这场官司!我之前从来没有跟任何一个客户说过这样的话,但我觉得,你一定能赢。”
他工作也就一两年,接手的客户并不会很多,所以,他的预测并不见得准确,但他的真诚让我很感动。我把一只手搭在他肩膀上,说谢谢他。当然,他并没有对我说,他相信我是无罪的。他很清楚一点,所有的证据都对我不利。如果你在他睡觉的时候,半夜把他摇醒,问他到底觉得我有没有罪,他大概会说他也不知道。
斯特恩也来了。他看上去信心满满,由于兴奋,他显得那么干劲十足。他的衬衫雪白,一丝褶皱都没有,显得很圣洁。这是他职业生涯中最轰动的一桩案子,而他马上就要进行开庭陈述了。突然,我很嫉妒他。这几个月以来,我从来没有想过,如果作为一名律师,打这样的一场官司将会多么有意义。我之前没有这样想过,现在,在这种极度紧张的气氛下,我却突然冒出了这样的念头,大概还是多年的职业习惯吧。我和雷蒙德曾经处理过的“暗夜圣徒”的案子,也是大案子,二十三个被告,关注度远远不及我现在的这个案子,但还是让我整整七周都像是被充了电,连睡梦中都有一种止不住的兴奋。就像是骑摩托车飙车或爬山,是一种超越巅峰的刺激感。现在,我突然觉得有点悲伤,觉得自己失去了一个很好的机会。
“怎么了?”斯特恩问我。
“我跟他说,我觉得他会赢。”肯普说。
斯特恩说了几句西班牙语,他的眉毛挑得高高的。
“以后绝对不要再这么说了。”他说,“再也不要。”然后,他抓住我的手,用极其深沉的眼神看着我,“拉斯迪,我们会竭尽全力的。”
“我知道。”我说。
我们回到法庭,巴巴拉在午餐休息的间隙,已经去了一趟学校,然后又回来了,她从人堆里挤出来,给我一个拥抱。其实只能算是半个,她用一只手紧紧抱住我的腰,吻了吻我的脸颊,又用手把吻过以后的口红印擦掉,然后,她说起了奈特。
“他想让你知道,他很爱你。”她说,“我也很爱你。”她用调皮的口吻说着这句话,听上去反而让我觉得无所适从。我知道她是好意,她已经竭尽全力了。她在适合的时间、适合的地点,作出了最好的表现。
陪审员从法官室后面的休息厅里走出来,在那间房子里,他们将最终决定我的命运。那个离过婚的女老师在陪审席坐下来的时候,还朝我微微笑了一下。
拉伦法官开始解释开庭陈述的作用,“它是对即将呈堂的证据的一种预告。它不是辩论。”他说,“律师们不能就证据进行推论。他们只能用最简单的方式,告诉你们即将呈堂的证据是什么。”毫无疑问,拉伦说这番话是为了警告尼可。在一个只有间接证据的案子中,检方需要在一开始就让陪审团了解,他们所掌握的各种证据是如何相互印证的。但尼可现在必须小心,无论他自己对拉伦的态度是怎样,陪审团显然已经很喜欢这位法官了,他的个人魅力就像飘在空气中的花香。如果被他当众训斥,尼可什么好处都捞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