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不用再穿防弹衣(第3/3页)
“我没有看到,也认不出他是谁。我这里有个打火机。这玩意儿比火柴强一点。”修葛说,觉得有点恶心,“我们循着血迹走……”
然而他们俩都踌躇不前。摩根摆个手势说:“我们先抽完这根烟再说吧。”摩根高声说,“我正在想,那个家伙是谁。”
这个念头对修葛来说,和刚刚发生的枪战一样恐怖。他们只须沿着树林的小径走,答案就揭晓,因为第二名被害者中枪的射程较远。修葛脑子里充满着恐怖的猜测。摩根似乎读出他的意念。他很快接着说:“致命的一枪,太酷了。我的老天,这个世界上最宁静的角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事。然而,它发生了——‘让你的故事极可能成为事实,‘我只想知道这个故事究竟有多真实。”他有点抓狂地说,“要是这是一个……我们继续说;它将唤醒我们的灵魂。这倒提醒我,我带了一个随身酒瓶。要不要喝一点?”
“要!”修葛热切回答。
“两个业余犯罪学家都在害怕,”摩根把酒瓶递给修葛,自嘲说道,“原因在于,你我都怕是我们熟识的人躺在那里,被两颗子弹射穿毙命。”
修葛贪饮着酒,颤抖卡紧他的喉咙;但是他觉得好多了:“走吧。”他说。
打火机的光格外明亮。放低火光,修葛沿着砖道朝橡树走去。砖道边缘原是衬着蕨类植物的白色与紫红的毛地黄花;而现在部变得残破不堪,大部分的红色部是血。追踪血迹一点都不是难事。那人曾倒在黑莓树的刺冠里,栽进树丛最浓密之处。空气冷冽潮湿,蚊子穿梭其间。羊齿丛中有大量血迹,像是有人从正面刺杀了他……
有个声音沙沙作响。火焰左右晃动,几乎熄灭。他们的脚步踩在植物上。树枝划破修葛的肩膀,折枝弹打他的手臂。他必须不停地点打火机。
“我敢说,”摩根说,“我听到有人在呻吟。”
修葛几乎踏到东西,一只光可鉴人的皮鞋,在一棵枫树的树干下来回摩擦着落叶。他们看到着鞋的那只脚往上猛抽,露出部分穿着条纹裤的腿,在鞋子主人倒地之处,折断的树干露出白色的树心,那人趴倒在毛地黄丛中,脖子和肩膀中了枪。在修葛用光照着那人时,他已经没有声息了。
摩根说,“稳着点,我们现在不能撒腿就走。此外——”
修葛跪在地上,将庞大的身躯翻转过来。那张脸脏污不堪,嘴和眼睛都张着,血迹使得它不再具吸引力。他们盯着它,沉默了好一阵子。
“这家伙究竟是谁?”摩根悄声说,“我从来没见过……”
“拿着打火机,”修葛说,一阵突如其来的作呕让他快要窒息。“我们离开这里吧。我认得他,他是个律师,他叫做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