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第5/6页)
我稍微耽搁了一点时间,跟赫伯特几乎同时到达。我本该谨慎些,等他走近了才对他开枪,以免噪音过大。但牧师公馆是间孤立的屋舍,左轮枪的枪声不容易被听到。而当时感觉,若站在一段距离外,瞄准他两眼中间的位置,好像会比较过瘾。
随后我套上雨衣,跟马克礼医师一起开车回到监狱。我们所有的作业都在一点以前结束了。那时离破晓还有几小时,让我可以完成各项布置。我从未感到过这么想把一切整顿妥当,像有人乐于把房间整理得一尘不染那样。我本可把赫伯特的尸体妥善藏在地窖的——至少暂时如此——另外还藏了摩托车、打包的小皮箱及一些对付马汀的工具。但我必须将房子加以清扫美化,才能安心上床睡觉。此外我既想将马汀的谋杀嫁祸给他堂弟,就得小心翼翼不留任何漏洞。
我的一切做为都在那一夜完成。工作不吃重,因为尸体都很轻。我路太热了,连盏灯都用不着。好几次我曾来往于监狱的路,踽踽独行——站在矮墙上(恐怕也常被人看到)——又走过颇具历史性的走廊,口里念念有词,引用一些适切的诗词——以致于我摸黑都知道路。有史塔伯斯几把钥匙在手,我终于可以登堂入室,进入典狱长室了。有老半天,我不能确定去阳台的门是否从来未曾上过锁。无论如何(我说过)反正是可以打得开的。我打开了那锁,就大功告成了。
还有一件事。金库内装有文件的铁盒稍后被我丢人水井里了。这么做是因为我仍怀疑(不,是害怕)死在我刀下的提摩西那鬼聪明。我怕铁盒另有什么夹层藏有文件副本,索性整个抛弃。我可得万无一失才行。
想到昨晚我差点被抓就觉得莞尔。我对菲尔博士家的那一连串讨论起了戒心,也备好轻便武器在一边旁观。那天在林中有人挡了我去路,便开了枪。今天得知,受伤的只不过是巴吉总管,我松了一口气。稍早在本自白书中,我曾表明会据实以告。现在我收回这话。纵使几分钟后我将用枪抵住太阳穴,扣下扳机自尽,有一件事我仍无法坦白。有时在夜晚我仿佛看见一张张的脸。昨晚我又看到了,一时之间令我心里发毛。不谈它了。这种事会破坏我计划中天衣无缝的逻辑性。我只能说这么多。
读此声明的诸君,我马上就完了。我与那钻石商朋友顺利成交——为免惹人疑心,我与他交易并不频繁——历经了几年光景。我已储备好了。当厄运的压轴好戏来临时,我接获我“叔父”的信,说他十年以来首度要来英格兰看看。我默默地认了。简单说——我累了。挣扎太久,我只想离开查特罕,因此我竟大意地将叔父要来的消息让全镇知道。我找了个托辞,请班杰明·阿诺爵士去接他,明知他会拒绝而坚持由我去。我早该退隐的。三年来我苦思命运所赏给我的几番险恶处境而不解。如今我是否能善终,似乎已不重要了。
菲尔博士出于慈悲,将手枪留给我。我还不想用它。这个人在苏格兰场真太吃得开了……
现在我希望早把他杀了就好了。当死亡临头,我想我能忍受绞刑这个念头,就算是短短几周之后的事也罢。灯有些微弱无力了,我也希望拿出绅士风度干脆自了。手优雅地一抬,唉,至少衣着也该比现在稍微再体面些。
平日写证道词的灵感顿时都枯竭了。我算亵渎了神么?我告诉自己,一个才华洋溢的人不可能下场至此,因为我的证道——虽然我本人未真的被任命,也永不可能接受任命——都是相当高明的。我完美无暇的计谋究竟在那儿出了毛病?我问菲尔博士。我是为此才想跟他恳谈的。他对我的怀疑变成具体指控,关键就在我莽撞地为了挥去他们对我的一切疑虑,而谎称提摩西·史塔伯斯临死前透露杀他的人是家族中的一员。我的确太躁进了,可我前后所犯的错倒很一致。若我此生机缘好一点,让我发光发亮的话——我真的会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不得已搁下笔来,手里好换上另外一件家伙。
我恨大家。若有可能,我愿扫光全世界。现在我得举枪自尽了。我亵渎了神。私下从不信神的我,我祈求,我祈求……上帝帮助我吧。我再也无法往下写了。我要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