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回顾(第8/10页)

“长矛从脚到头穿过死者的衣服,长矛的材质是非常坚固的木材;它们正好可以像支撑动物一样把尸体架起来。就某一点上来说,是它们让尸体变得僵硬。死人从直立状态瘫倒下来,应该是跌成一团,不会是直挺挺的;而这具尸体,由于长矛支撑的作用,他那柔软的尸体成为僵硬的,就可以僵直地倒下来;而且右侧的书架已经被移动过,空出门右边的空间。因为凶手安排尸体倒在门前,至少有部分躺在清理出来的空间中。而凶手正希望尸体与门槛是平行的,否则他就不需要在门这侧腾出一个空间了。左边的书架为什么要搬移?为什么要放这样的角度,很显然是一种故意的安排吧?据我猜测,如果死者是被放这个角上,如果有什么东西拉扯他,他必定会倒向门另一侧被清出来的空间里。

“为什么凶手要尸体准确地倒在他所预设的位置上?”埃勒里长长的吐了一口气,“而且看来有些不可思议,我能得出的唯一合逻辑的答案是:凶手把尸体从房间另一处移到门口附近,是希望尸体在倒下时,能在门上动点手脚……剩下的事就是集中精力思考和实验。在门上唯一可做的事情,而且对罪犯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事情,就是把门锁上;在这件案子里,就是把门闩上。

“但是为什么,当凶手自己可以闩上门从另一扇通往走廊的门逃跑时,他却不这么做,反要大费周折地让一具尸体来闩上这道门?”

一个暗哑的声音说道:“我……没……没想到……”

埃勒里不慌不忙地说:“唯一可能的答案是,凶手不能,或不愿意由通往走廊那道门离开。凶手打算从通往办公室这道门离开。而他想让所有人都相信凶手是由通往走廊那道门逃走的,连接办公室这道门一直是闩住的。不管是谁待在办公室里,如果

小姐、狄弗西小姐——他们都被排除了,因为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如果是凶手的话,不管是他或她,都一定是通过通往走廊那扇门离开这间房间的。因此,能从接待室这侧闩上这道门,根本用不着使用奥斯鲍恩所用的机械方法。换种方式说,从走廊离开的人,可以在接待室把门锁上,根本用不着使用机械方法。所以,根据我们的推论任何从走廊门离开的人都没有犯罪嫌疑,因为他们根本是无辜的。

“唯一可能不使用走廊的门,在犯案后却又能进入办公室而不被夏恩太太看见的,就是奥斯鲍恩。你,奥斯鲍恩,是唯一可能的嫌疑犯,唯一必须在门上玩花样和使用长矛的人,也是唯一必须造成罪犯是由通走廊的门逃走的假相的人。为什么你不干脆离开,让通办公室的门不要闩上?”

“因为,”奥斯鲍恩艰难地说,“我知道我是第一个会被怀疑的人,但是如果门是由接待室这端被闩上的话,他们——他们——你们就不会怀疑我。事到如今,我还是想不出来,你是怎么……”

“我一直这么想……”埃勒里低声说,“复杂的动机,奥斯鲍恩。至于我如何得知……其实我们的试验一直失败,直到我抓住了成功的组合。我只是把自己换成是你,猜想着如果我是你,我该怎么做……现在你们都看到了,女士们先生们,为什么奥斯鲍恩不能干得更简单些。从哪儿拿条领带给死者系上。当然他不能用他自己的,而且他也没有地方再弄一条,因为他不能在夏恩太太的眼皮下离开办公室。他可以从通走廊的门溜出去,他不能在这一行动所需的时间中冒险,而且如果他下楼去买一条的话,几乎肯定会被人看见。他不能去科克的公寓,当然,出于同样的理由。而且他不住在长赛乐——科克曾当我的面对他说‘可以回家了’——所以他也没办法再拿一条他自己的……我想,奥斯鲍恩,你还拿走了死者的背心,并且把它藏在办公室里,等到时机安全,再拿出来和从他身上的搜出的东西一起烧掉,对吗?”

“没错。”奥斯鲍恩以一种非常奇特的方式温柔地叹了口气。

埃勒里有点迷惑地注意到:狄弗西小姐看起来像死人一样几乎要晕过去。

“你知道,”他低声说,“如果这个人是个神父,而且穿着特殊的服饰,没有系领带,他也一定会穿一件特别的、神父的背心,高反颈式的。我知道凶手一定把背心一起带走,因为这件特殊的背心会泄底;但我知道的太晚,所以无法用它来证明什么,也己经失去搜查每个人的机会了……奥斯鲍恩,为什么你要杀害这个善良的神父——你根本不像会杀人的人?你这么做只会得到一点可怜的回报,奥斯鲍恩;你只能在黑市处理掉这张邮票,就算你能拿到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