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班里警官的追踪(第4/5页)
“我们穿越大街小巷,持续了近三个小时。将近五点的时候,我们又喝了几杯啤酒。后来,我们离开酒吧,站在十字路口不知往哪走。那个家伙突然摇摇摆摆地朝我身上撞来,我则差点将一个老太太撞倒。我赶忙去扶老太太——我不得不这么做——等我再回头的时候,这家伙早跑了个没踪影。我立刻穿过马路,去到另一条街去找。又转回酒馆,那家伙已是遍寻不着了。我为自己的窝囊懊恼不已。后来,我决定还是先回总公司报告艾华利先生。所以,我回到了芬嘉齐大道。接着,布洛顿先生就带我到这里了。”
霍克说完之后,大家没再说话。此前,班里警官以他惯常的审慎一边沉思着,一边印证布洛顿先生的报案和霍克的汇报之间的关系。他将不容置疑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见解尽可能的区分开来,然后,对一些特别的关联之处思索了又思索。如果这两人的话可信的话——虽然班里警官根本没有怀疑两人的理由——那么,桶子的发现及后来的被提取就是事实了。但有一点他还存有疑窦——桶子里真有死尸吗?他认为此处证据稍嫌不足。
“布洛顿先生说那只桶子里有死尸,你也如此认为吗,霍克?”
“是的!我们都看到了一只女性的手臂立在桶里。”
“那也可能是雕刻品!桶子上不也标注有‘雕刻品’吗?”
“不!绝不是雕刻品!布洛顿最初也这么以为。但在仔细看过之后,他才确定我说的没错。那的确是死尸的肢体。”
不管如何追问,两人都认定那就是死尸的肢体。但是,除了“看起来是这样”之外,他们并没有其他证据了。警官只好将信将疑。突然,他又想起,或许桶子里只有一只手臂或一只手,医学院的学生往往喜欢这种恶作剧。
他又问霍克:“菲力克斯在普鲁芬姬号上交给你的那封信,还在你身上吗?”
“在的。”霍克说。他把信交给警官。这是一张公司基层职员公用的信纸,信头是公司的正式名称。信的内容如下:
圣凯萨琳码头 普鲁芬姬号 霍克先生:
关于寄送给菲力克斯先生的桶子及布洛顿与你交谈之事,经我与布洛顿、菲力克斯洽谈,已知该桶子确为菲力克斯先生所有。故请立即安排交付。
受函后,请迅速将桶子交付菲力克斯先生。
本公司有责任将货物交与收件人。请你代表公司随同送货,成交后复命。
I&C海运公司
常务董事 X·艾华利
X·X代笔
一九一二年四月五日
单从字母X是很难断定它的暗含之意的,它最多的可能是某人某种地位的象征。信中应由同一个人书写的签名“艾华利”却显得特别醒目。
“这封信是用贵公司专用的信纸写成的。”警官对布洛顿说,“信头就是贵公司的名称,这是假不了的。”
“没错。”布洛顿回答说,“不过,这封信确实是伪造的。”
“我也这么认为。不过,你是怎么知道的?”
“理由很简单!首先,职员之间的联络,我们是不用这种信纸的,而是用较为廉价的备忘录。其次,本公司全都使用打字而非书写。第三,这种签署方式不是本公司特有的。”
“有道理!这的确是有力的证据。伪造这封信的人肯定不知道贵公司董事姓名的英文缩写,甚至连职员之间彼此联络的习惯方式也不清楚。这个嫌疑人所知道的也就是艾华利这一名字罢了。按照你的讲述来推测的话,菲力克斯似乎只是具备了这么一点知识。”
“但公司的信纸他是怎么得到的呢?”
班里警官面露微笑:“这不难。是贵公司的办公室主任给他的。”
“原来如此。现在我明白了。他说要给艾华利先生留言,因此从威尔那里得到了信纸和信封。然后,他留下了信封,带走了信纸。”
“的确如此。当艾华利先生说信封里空无一物时,我马上就想到了他使的这一招。所以,我才想赶在他之前先到码头。不过,关于桶子上的标签,能否麻烦你再说一遍?”
“那是一张厚纸做成的,长约四英寸,宽约六英寸。纸的四角都用大头针固定好了。标签上半部分印有德皮耶鲁公司的名称和广告,下方偏右有一栏写着收件人的名字,长约两英寸,宽约三英寸。这一空栏还加了黑色粗线的边框。标签是沿粗线将中间部分挖走,留下了长约两英寸,宽约三英寸的空间。标签内则以厚纸相粘贴。因此,‘菲力克斯’这一收件人的名字是写在了加贴的那张纸上,并非与原先的标签是一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