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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哪弄来这张照片?”

“说来话长了。你只需要知道,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张唱片属于杀手,并且是从这里售出的……”

他把另一张照片,也就是上面有商店标号的唱片递给让·保罗。这次,主人脸上的苍白更加明显。他只说得出半截话就顿住了。“但是……”

“你认得这张唱片吗?你知道它有什么意义吗?罗伯特·福尔顿是谁?”

让·保罗·弗朗西斯把盘子一推,摊开胳膊说,“罗伯特·福尔顿是谁?任何知道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爵士乐爱好者都知道他。任何音乐收藏家都恨不能砍下右手来换一张他的唱片。”

“为什么?”

“因为,据我所知,世界上只有10张他的唱片。”

这次,轮到于勒脸色发白。弗朗西斯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靠到椅背上。突然之间,西瓦尔夫人的面条仿佛不再吸引他。

“罗伯特·福尔顿是爵士乐历史上最伟大的小号演奏者之一。不幸的是,他既是个音乐天才,又是个疯子。他从来不肯灌制唱片,因为他相信音乐不可能,也不应该被囚禁。他认为唯一欣赏音乐的方式就是在音乐会里现场欣赏它。换言之,音乐每次都是不同的经验,不可能被某种固定、不变的格式所记录。”

“那么,这些唱片是从哪来的呢?”

“听我说下去。1960年夏天,他到美国进行了短途旅行,在俱乐部里和一些当时的顶尖高手合作演奏。这是历史性的一系列演奏会。在纽约比波普咖啡馆,一些朋友事先做了录音安排,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对音乐会进行了录音。他们印制了500份拷贝。他们希望等他听到录音,就会改变主意。”

“所以就叫做‘窃得之乐声’?”

“没错。除了他们没有料到他的反应之外。福尔顿怒不可遏,毁掉了所有拷贝,命令他们把母盘还给他,把它也毁掉了。这个故事在音乐圈里流传,变成了个传奇。每个人都在讲它时添油加醋。唯一确定的是,只有10张唱片被挽救了下来,它们现在对收藏家而言可谓价值千金。我就曾是这10个收藏家之一。”

“你意思是你有这唱片?”

“我说的是曾经是,不是现在。现在情况不同了……”

弗朗西斯看了看他那晒黑的双手,上面已经布满了老年的痕迹。这显然不是什么愉快的回忆。

“我妻子得了癌症,死了。店里每况愈下,难以维持。我当时急需钱供她治疗,那张唱片价值连城。所以……”

弗朗西斯沉重地叹了口气,好像为此已经忍耐了一辈子。“我卖掉它时,心痛无比。我在唱片上贴了张标签,好像这样它还能继续和我有关联。这唱片是我觉得真正属于我的东西之一,当然除了我的妻子和儿子之外。这三件事是一个人一生里真正的财宝。”

尼古拉斯·于勒心跳了起来,仿佛它是一台强大马达的唯一活塞。他字斟句酌,仿佛畏惧答案般地问:“你记得卖给谁了吗,让·保罗?”

“尼古拉斯,已经过去15年了呀。他是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家伙,是个奇怪的人。他过去经常到我店里来买唱片,买的都是稀有的唱片,收藏家会感兴趣的东西。他看起来很有钱。所以我承认有时也宰他一刀。他发现我有一张‘窃得之乐声’,就缠了我好几个月,要我卖给他。我一直没答应,就像我告诉过你的……我能说什么呢?有时候出于需要,你会做一些奇怪的事,变成了个贼……或者一个商人。有时候两者皆是。”

“你记得他的名字吗?”

“我是个人,不是计算机。我哪怕活1000岁,也不会忘记那唱片,不过别的……”他用手理了理白发,眼睛看着天花板。

于勒靠在桌子上,把头凑近他。

“我不需要告诉你这有多重要了吧,让·保罗。它事关人命。”

于勒好奇自己究竟要用这样的词语多少次,有多少次他得提醒别人某件事可以拯救别人的生命。

“可能……”

“可能什么?”

“跟我来,我们看看你运气如何。”

他跟着让·保罗走进厨房,看着他肩膀,尽管他年纪不小了,背还是挺直的,他的脖子背后长满白色汗毛。一阵微风从房间里穿过,吹来他用的香水味。他们在门口朝右转,走下通往地窖的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