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知(第11/17页)

案件发生后,针对如此怪诞的杀人案件,媒体曾一度猜测凶手就是在事件中幸存下来的黎莺,但现场的痕迹为黎莺洗脱了嫌疑。

浅滩上留有黎莺被吊起前的那段拖痕,而最终发现黎莺的那棵树干上也没有发现攀爬的痕迹。警方因此得出结论,除了凶手之外,黎莺在无法依靠任何梯子等工具的情况下,是无法把自己悬到六七米高的大树上的。

如此一来,时隔一年的两起在同一地点发生的命案,产生了同样的疑问,凶手是如何到达和离开封闭的现场呢?尽管凶手当年留下了脚印,可除了性别,仍无法查出他的真实身份,也无从得知时隔一年的两起案件是否为同一人所为。

另外,媒体还在报纸上报道了一起十年前的失踪事件,一名老渔夫同他的渔船在涨潮时被波涛推进了校内的这段河道之后,就再没有人看见过老人和他的船了。之后校方为了防止再发生此类事件,就在校内的这段珐珴河的两端安装了铁门。

想来想去脑子里还是一团糨糊,我看了看图书馆墙上的钟,差不多也该回家了。我记下一些重要的笔记,收起包,轻手轻脚地绕过正打着瞌睡的工作人员,走出了图书馆。

回到家享受了一顿父亲烹饪的美味大餐,把一周缺损的油水都给补了回来。冲完了澡,累了一天也没什么心思看电视,打着赤膊就直接跳到床上去了。

不知道是我骨子里的天性使然,还是与生俱来的好奇心在作祟,一躺下,在图书馆里看到的那些资料的只言片语就满脑子乱飞。

我不经意间,看到床头柜上的瑞士军刀,突然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我起身在背后的墙面上搜寻起来,我的手指触摸到一小片毛糙的墙面,在那场梦中我刻下的六个字依旧如昔,它昭示着一切并非是仅存我思维中的幻想。自从它的出现,我独自一人时,常会陷入茫然的恐惧中,我甚至不能够肯定自己下一分钟会不会举刀自尽。

“是我谋杀了我”——自己所写的这句话,比任何死亡威胁都来得神秘莫测,对现实中的自己心生畏惧。

我呆呆地瞅着自己的左脚,终于可以自由自在地舒展我的脚趾了,但我此刻绝没有闲情雅致来消受这份清福。我的左脚小脚趾和别人不同,在小脚趾的外侧还长着一小截脚趾,这第六根脚趾与我的小脚趾抱作一团,就像一对情谊深厚的兄弟。

我脚趾上的这个小小残疾形状可谓是独一无二,全世界恐也难觅第二个人有这样的脚趾,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寝室始终不愿脱去袜子的真实原因。

我在浅滩上看见那具尸体的一刹那,却发现他的脚掌上居然与我长着完全一样的脚趾。我能以生命起誓,那绝对就是我的脚趾。而后,我留意到那个死者的身高、体态以及发型都与我十分接近。

我始终不敢去证实心里所困惑的那个疑问,我害怕面对可怕的结果,却又非常希望能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借以证明自己只是在杞人忧天。

带着矛盾的心情挨过了百无聊赖的双休日,周日下午我回到了城郊的大学校园。

校门外,一群统一穿着蓝色T恤衫的同学挥舞着红白两色的波兰国旗,好像是在庆祝中波建交五十一周年,一个有着两个甜美酒窝的女孩向我跑来,热情地喊着口号:“热爱地球,热爱和平!”

她边说边把一朵白色的小花戴在了我的胸前,我低头一看,这朵白色花瓣紫红色花蕊的小花竟如一只骷髅头的剪影。

这不就是我在梦中所看见的那个杀人者胸前白色的骷髅胸针吗?

酒窝女孩调皮地对着呆怔的我吐了吐舌头,跑向了另一个学生。

噩梦中的十字脚印、骷髅胸针,在这几天里先后出现,是否梦中的恐怖情形将要在现实中重演呢?

我忧心忡忡地回到寝室,发现寝室里吕司轩一个人虎着张比我更臭的脸,正抬着脚准备对寝室里唯一的电器——电热水壶实施毁灭性打击。

“你干吗啊?”我及时实施寝室条约第三款231条的连带责任,对那只被我视为盟友的电热水壶施以援手。

吕司轩怒气冲冲地嚷道:“以后凡是能让供电所赚钱的东西我都要抵制,坚决不使用了。”

我拽着吕司轩在我的床边坐下,发现他脸上有几道血痕,忙问:“是不是你遇到供电所在挖路埋电缆,不小心摔进坑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