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医生的回忆录(第5/5页)

“这个时候,我的鼻子一直不停地往外流血,但是我并不在意。不知为什么,我灵机一动,就用血在墙上写下一个词。或许这是出于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想要把警察引入歧途。因为我当时的心情确实是十分愉快的。当时我想起一件事,在纽约,曾经发生过一个德国人被谋杀的案件,在死者的身上写着‘RACHE’这个词。当时报纸上曾经为此引发过争论,认为这是秘密党所为。我当时以为,这个曾经让纽约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字,可能也会让伦敦人感到困惑,于是就用手指蘸着自己的血,在墙上找了个合适的地方把这个字写了上去。之后我就回到自己的马车那里去了。我看了一下,周围没有一个人,深夜之中依然是狂风暴雨。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之后,我伸手往经常放着露西戒指的衣袋里一摸,忽然发觉戒指不见了。我大吃了一惊,因为那枚戒指是她留下的唯一一件纪念物了。我想那大概是我在俯身察看德雷伯尸体的时候掉下去的。于是我又掉转马车往回走。我将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大着胆子向那间屋子走去,因为我宁愿冒着一切危险,也不愿失去这枚戒指。一走到那所房子,我就和一个刚从里面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装成一个酩酊大醉的酒鬼,以避免引起他的怀疑。

“这就是我杀死伊瑙克·J.德雷伯的经过。之后要做的事,就是再用这种手段去对付斯坦节逊,这样我就能够为约翰·费瑞厄报仇了,我已经得知斯坦节逊当时正在郝黎代旅馆之中。我在旅馆附近等了整整一天,但是一直没有见到他露面。我猜大概是因为德雷伯一去不返,他开始感到事情有些不对头了。斯坦节逊这个家伙的确是非常狡猾,他一直是小心提防着我的。但是他如果以为只要待在房里不出来,就可以躲过我的复仇,那他就大错特错了。很快我就找到了他卧室的窗户。第二天早上,我利用旅馆外面胡同里的那张梯子,趁着天还没有完全亮,顺利地爬进了他的房间。我把他弄醒,对他说,他在很久以前杀了人,现在他该以命抵命了。我又把德雷伯是怎样死的讲给他听,然后让他同样挑一粒药丸吃下去。但是他不想接受我给他活命的机会,他从床上跳起来,拿着刀直刺我的咽喉。为了自卫,我就一刀刺进了他的心脏。无论用的是什么办法,都是一样的结果,因为上天是绝不会让他那只罪恶的手,拿起那无毒的一粒的。

“还有几句话我想说,说完了也好,因为我也快不行了。之后我又做了一两天车夫,因为我想努力地工作,攒足够多的路费,然后回美洲去。那天我刚刚把车停在了广场上,就有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打听是不是有个叫杰弗逊·侯波的车夫,他说贝克街221号有位先生想雇他的车子。我想都没想就跟着来了。之后我所知道的,就是两只手被这位年轻人轻轻地用手铐给铐上了,而且铐得是那么干净利落,这倒是我生平没有见过的。各位先生,这就是我这辈子的全部经历了。你们可以说我是个凶手,但我自己却认为我和你们一样,应该是一个主持正义的法官。”

他的故事讲得如此惊心动魄,他的那种精神给人的印象又是那样的深刻,因此我们都在那里静悄悄地听得出了神。甚至连那两位阅历丰富的探长,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讲完之后,我们都默不做声地坐在那里,沉默了好一会儿,只听见雷斯垂德在记录下供词的最后几行时,铅笔在纸上写字的沙沙声。

福尔摩斯最后说:“还有一点,我还想了解一下。在我登出广告之后,你派了一个同党前来领取戒指,她究竟是谁?”

这个罪犯顽皮地向我的朋友挤了挤眼睛说:“我自己的秘密我已经毫无保留地全说出来了。但是,我不想牵连到别人。看到你的广告之后,我也想过这可能是个圈套,但是我真的是非常需要那枚戒指。我的朋友自告奋勇想去看一看。我想,你也得承认,这件事她办得非常漂亮。”

“没错,确实很漂亮。”福尔摩斯实事求是地说。

这时警官正颜厉色地说:“那么,各位先生,法律手续是必须遵守的。这个罪犯将要在本周四提交法庭审讯,各位届时都要出席。在开庭之前,他会交由我负责看管。”说着,他按了一下铃,于是杰弗逊·侯波就被两个狱警带走了。福尔摩斯和我也离开了警察局,坐上马车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