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瑞斯顿花园街惨案(第5/5页)

他笑着说:“有人说所谓的‘天才’就是能够忍受一切劳苦的本领。这个定义下得其实并不准确,但是用在侦探工作上倒还很恰当。”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十分好奇又带着一点儿轻蔑地一直关注着这位私家同行的一举一动。很明显,他们还不清楚我现在已经渐渐认识到的——福尔摩斯的每个行为,哪怕是最细微的,都具有其现实而又明确的目的。

他们两人不约而同地问道:“先生,你对这个案子是怎么看的呢?”

我的同伴说:“如果我给你们提供帮助的话,那我恐怕会抢走你们二位的功劳了。目前你们进行得还算是顺利,旁人不便插手其中。”他的话里明显带着讽刺的味道。他又接着说:“如果你们愿意将侦查到的线索随时通知我,我也会尽自己所能协助的。现在我想和发现尸体的警察谈一下。你们能告诉我他的姓名和住址吗?”

雷斯垂德查看了一下自己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栾斯,现在下班回家了。想找他的话,你可以到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46号去。”

福尔摩斯记下了地址。

他说:“华生,咱们走吧,去找找他。另外,我先把有关这个案子的一些事情告诉你们,但愿有帮助。”

他回头对那两个侦探继续说道,“这是谋杀案。凶手是男性,身高在六英尺以上,正当中年。相对于他的身材来说,脚是小了一点儿,穿的是一双粗平方头靴子,而且还习惯抽印度雪茄。被害者是和他乘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匹马拉着,那匹马的蹄铁有三只是旧的,只有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凶手很可能是个红脸,右手留着长指甲。这仅仅是一些线索,但是这些对于你们两位大人物来说,或许会有一点儿帮助。”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对望了一下,都笑了起来,看样子并不相信。

雷斯垂德问:“如果这个人是被谋杀的,那么凶手又是怎么下手的呢?”

“下毒。”福尔摩斯简单地回答,然后就大步走了出去,“另外还有一点,雷斯垂德,”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又回过头来说,“‘RACHE’这个字在德文里是复仇的意思,所以不必再劳神去寻找什么‘瑞契儿小姐’了。”

说完临别赠言,福尔摩斯转身就走了,只留下这两位探长站在那里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