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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终于还是无情地从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了。我坐在屋后的门廊上,思考着我跟艾莉森的谈话,以及她看向我的严肃目光。毫无疑问,我跟她一样清楚我们的最终目标,但问题是我并没想好该如何跟绑匪进行交换。
也许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情况会有所不同。但在弗吉尼亚州东部法院,我们依然需要将判决提交归档,就像沃尔特· E. 霍夫曼本人当年的做法一样。至少这类大案子的判决是一定要提交归档的,即需要由法官亲笔签署一份纸质文件,然后送交职员办公室,最后再提交给档案管理员。
到了这一步,接下来的操作就又开始利用二十一世纪的高科技了:档案管理员将这份文件扫描,归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当事双方的律师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收到这份文件的电子版,而新闻媒体则可以自行下载PDF版,等等。
但是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仍然需要最原始的操作。我必须亲自提笔在纸上写字才能算数。在联邦司法体系中,这才是我唯一真实的权力。我一定要将这个权力保留到最后一刻。
签字这个步骤很简单,真正复杂的另有其事。我估计绑匪肯定不愿到法院附近来,毕竟那是一栋由法警保卫的联邦大楼。他们肯定会要求在别的地方进行交换,比如在一个他们认为较为中立的地盘。但是,那份文件却必须在法院里进行签署,可法院显然不是什么中立的地盘,而是我的地盘。
因此,这显然是一个悖论,几周来我一直在仔细考虑这个问题。我又喝掉了一壶咖啡,太阳也升得更高了,可我还是没有想出解决方案。最后,我只得放弃了,进屋开始为接下来的一天做准备。我先快速地浏览了一下电子邮件,想最后再确认一下杰布·拜尔斯有没有通知我司法委员会的介入并要求我停止审理案件。不过,什么都没有,我依然是安全的。
我吻别艾莉森和萨姆,很快驾驶着自己的别克汽车开上了那条长长的车道。等开到尽头准备驶上公路时,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心中一下子充满了不祥的预感。
一般情况下,我是不太相信什么征兆或迹象的。我不相信电台放的某一首歌是为了向我传达特定的信息,我也不认为彩虹除了表示天空中有水滴之外还有别的什么含义。就算我愿意,我也没有能耐从杯底的茶叶中看出未来的走向。可是,在驾车转上公路之前,我最后瞥见了一小群秃鹫在空中盘旋。它们很可能正是啄食过赫伯·思里夫特尸体的那一群秃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