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哥·塞拉诺和螺丝事件(第5/61页)
“担心没打中心脏……”
“那他为什么又要冒风险用枪抵住对方胸口?为的不就是要让他一枪毙命吗?”
“也许凶手以为自己打偏了……”
“凭手感就能知道打偏了没有,事实上也没有打偏。凶手根本没必要开第二枪,但他为什么开了两枪?”
“可是,洁,也没有人说绝对不能开两枪吧?为保险起见,况且凶手当时一定还有时间,开两枪的话,对方就不会有没死透的可能。这样也许不够干净利落,但可以让对方必死无疑。这不算什么问题吧?”
“不,那里是市中心,多开几枪是很危险的,会发出声音。这些问题暂且搁下不说,自动手枪开两枪和开三枪所需的时间差不多。下一个问题,为什么子弹的射入孔只有两个,但死者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
“咦?这样不行吗?”
“不是行不行的问题,你不觉得很奇怪吗?想开三枪就开三枪也无妨,但为什么只留下了两个弹孔?”
我边往沙发上坐,边回答道:“我不懂你的意思,为什么这么做不行?”
“我的意思是,凶手似乎有什么非要这么做的原因,但原因是什么呢?”
“你是说,他有非这么做的原因……吗?”
“我是这么认为的。我想,这些问题都是由同一个原因派生出来的。子弹有三颗,弹孔却只有两个,对吧?死者在中第一枪时就已经毙命了,凶手没必要再开第二枪,但他还是开了,所以才出现了两个弹孔。”
“两个,也就是说,洁——”
“原因就在这儿!”他不等我讲完,就抢着说道,“开三枪留下两个孔;开一枪就够了,却还是开了两枪。也就是说,这名凶手非得在尸体上留下两个弹孔。”
“啊?一个弹孔不行啊……”
“对。而且,超过两个也不行。”
“换句话说,一定要两个才行?”
“对。而且这两个弹孔,都必须用手枪从上方以向下倾斜四十五度的角度打入才行。”
“嗯……”
“但就像我们刚才试验过的那样,当时弗朗哥应该是倒在地上。一般情况下,从上面对倒在地上的人开枪,射入的角度应该是九十度。若要弄成四十五度,就要把枪倾斜成这样才能做到。凶手为什么要弄得这么麻烦呢?”
“嗯?”
“为什么凶手非要让枪口贴住对方,打出这种弹孔才行呢?”
“是的。”
“为什么?这真像猜谜语。你认为答案是什么,海因里希?”
我想了想说:“再给我一点时间,也许我能想出来。”
“那你想想看。”
我想了好久,却还是只能认输,说道:“不行,现在我脑子里一片混乱。能让我安安静静地慢慢想吗?”
洁听了说:“行啊,你一定要好好想,我觉得其实线索相当多。”
“两枪都是枪口贴紧着死者的外衣开的,这也算是线索吧?”
洁点点头说:“是的。这名凶手一直让枪口紧贴着对方的衣服。准确地说,凶手的枪一直没离开过被害者。”
“贴紧衣服开枪对凶手能有什么好处?衣服上面会留下烧焦的痕迹,还会沾上火药……”
“这些倒无所谓。”
“贴紧衣服射击的话,留在衣服上的贯穿孔就会越接近里面越大,对吗?”
“对。”
“那要是远距离射击呢?”
“就会越来越小,外衣上的弹孔最大。只要枪离衣服有二十厘米,马上就会出现这个结果。”
“所以说……”
“但此案跟这方面也没有关系。凶手当时应该是想离开一点的,贴紧的话,因为枪支的结构不同,子弹沾染火药的方式也不同。比如这个案子,很容易就能查出凶器是一把左轮手枪。所以还是和被害者身体保持一定距离为好,但是凶手却没有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