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刚·马卡特(第42/43页)

“嗯,你说得对。说什么她是受了越南战争的影响,又说她天生就是精神病,这总让人觉得好像是为了给案件一个交代,随便编个理由信口开河罢了。”

“说得对,海因里希。遇到棘手案件便时常出现这种事。但在这个案子里,也许是尼可的记忆不准确,或者是他的理解不够充分,他说的都只是最普通的案情而已。因为案子不是他承办的,这也没办法,但凶手的做法也太离奇了。”

“的确是这样。”

“不,我要强调的并不是凶手的手法太残酷或太离奇。凶手在作案时带着一根很大的螺丝,那肯定是金属做的吧?为了把它插进脖子里,自然要先掏出一部分肉。但首先还需要切断这根金属。螺丝钉中间也许是空的,但即使这样也需要足够的力气甚至工具。不但要把脖子切成两段,还得使劲把螺丝钉和螺母塞进去,干这些活都需要相当大的力气。

“要把螺母塞进躯干,其实更加不容易。为了把它插进体内,必须先把相当部分的肉和骨头掏出来才行。这和开膛手杰克以及强奸犯的行为不一样。它就像制作一张桌子或一把椅子,要达到目的不但需要耐心细致的专业技术,还需要坚强的意志与冷静的头脑。精神病患者作案大都不是这样,否则就不会去杀人了。他们只是想搞搞破坏,并非是要创作什么工艺品。因此,我很难想象患有精神病的凶手会如此有毅力。”

“嗯。”

“进行这些作业还需要空间,凶手是在哪里进行的?干这种技术活儿还需要力气,单就把尸体搬过来,也不是一个女人能轻易做到的。最后收拾现场还会更麻烦。另外,干吗非得把脖子切成两段?明明在肚子的位置把尸体切成两段搬起来会更省力。总之,这些愚蠢的麻烦事全是一个女精神病患者做的?我实在不敢相信。”

“说得对。需要气力,是体力活,连男人也……”

“是的,即使是男性精神病患者也不可能做到。”

“那么,不是精神病患者就更不会……”

听海因里希这么一说,我也忍不住笑了出来。这才发现自己刚才的反驳的确有问题。

“是的,海因里希,确实如此。不是精神病患者,就更不会想做这种事情了。首先,这种对尸体的加工行为,并非出于人类本能的冲动。谁会想到要在别人身上装螺丝?又有谁会因为这么做而感觉神经兴奋呢?

“通常精神病患者会从杀人行为本身感到愉悦。他们喜欢用刀捅人、把人劈开、把人吊起来、逼人求饶、脱光对方的衣服、给对方穿上奇装异服,或在身体上涂抹什么东西等。也有用枪抵着被害人,逼对方吃东西,一直吃到把胃撑破为止的例子。

“有的则不是这样,而是表现在性方面的冲动上。性侵害当然是最典型的,如果没有这种能力,这类案犯就会破坏对方的性器官,用异物插入或割断性器官等。女性罪犯也可能犯下这种罪行。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凶手都会选择花费力气最少的方式完成。凶手通常都很傲慢、懒散,而且大多数内心十分胆怯,不喜欢在被害者身上花费太多时间。

“问题是螺丝。螺丝和精神病患者的冲动相差十万八千里,这种东西根本不合他们的胃口。况且干这些事对他们来说也太勤快、太费劲也太费时间了。他们会选择更省力的方式来满足冲动。如果过程很长,就要求在过程中也能不断获得本能的愉悦,这才是他们的动力。脑子不正常的人如果持续干这种枯燥的事,会感觉很扫兴的。”

“嗯。”海因里希一直在思考。

我接着说:“总而言之,问题在于为什么她会被人当做凶手,这得等资料收到后再讨论了。太阳下山了,我们吃饭去吧,今天我看还是各付各的吧。”

但是海因里希还在思考,一直没有动。过了一会儿他才说道:“被当做……但是,已经过了三十年了。”

我点点头说:“所以我才说她太惨了。三十年来没人管她,也没有人能帮她。她是被冤枉的,被逮捕后已经在监狱里关了将近三十年。太惨了,我们必须为她做点什么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