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高塔双艳(第16/29页)
话毕,她拿出手袋里的香烟盒,只剩最后一根了,她将它含在嘴上,将盒子捏扁,放在施常云的探视窗口。
杜春晓离开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仿佛踩着斯蒂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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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街的黄昏没有落日余晖的美景,却弥漫着腔调沉闷的污浊气。几对洋人夫妇牵着狮毛犬在石板小径上散步,甜腻的桂花香绕过每个人的鼻尖,又飘忽而逝。云层附着了一些诡秘的淡粉,懒洋洋地在天际巡游。
旭仔走过这样的街道时,总是心情舒畅,感觉身上所有的骨头都拆卸下来擦拭干净了一般,整个人都是纯洁的。他忆起在广东经历腥风血雨的日子,为了逃命,便闯进一间民宅,全然不顾里头正在批改作业的教书先生。那教书先生并没有惊慌,却捞起床单,让他躲进底下去,他在下面看着教书先生着一双黑色布鞋的脚在来回移动。待危险暂时过去,教书先生将他从床底拉出来,给他炖了一碗米仁粥,还包扎了右臂的刀伤。
他触到教书先生微凉的手指,一双包藏智慧的眼睛在圆形镜片后闪烁着光芒。他不禁猜想对方的年纪,皮肤如此挺括,表情却像五十岁了。
“为什么救我?”他也知自己提了一个蠢问题。
教书先生拿过一面镜子,照他那张被疼痛扭曲了的脸。
“因为你生得美,倘若刚才冲进来的是个五大三粗的丑汉,我是必定不会救的,反倒是逃出去作罢。但你是靓仔,你记得,靓仔靓女,总是比较占便宜。”
若干年后,他来到上海,充分领略到那教书先生话里的分量,只可惜面上的疤痕断了他的特权。于是他总是在心里暗暗庆幸,倘若当初已被破了相,依那张残缺的面孔,又怎能打动那教书先生救他性命?
所以“美色”是旭仔最在意的东西之一,没有美色,只能凭头脑,两者均无的话,在上海滩几乎无法生存。于是他总是留意那些外形出众的男女,尤其百乐门这个地方,舞女都要靠天生的本钱吃饭,旭仔总是严格评判她们的姿色,并偷偷预测这些女人的未来。有那么几次,他猜得极准,但是小胡蝶的下场却令他不禁怀疑起那教书先生的价值观来,漂亮女人未必总是幸运的,有时她们会不自觉地吸引仇恨与野心。他进而又想到米露露,这位珠圆玉润的大美人儿,五官如西洋女子一般大气,可她的鲁钝与自作聪明却损伤了福运,所以怎么样都无法飞黄腾达。
旭仔实则也没有什么发财的念头,当年的一腔热血早被刀光剑影吓得无影无踪,他如今只想办好自己的事,比如像现在这样,潜入珍妮的住宅,找到邢先生想要的东西。
那幢两层楼的西班牙式建筑系一位搞煤矿的山西暴发户在上海置下的一块私产,目的便是金屋藏娇。珍妮一死,那里便暂时空了出来,管家仆人均早已遣散,房子亦因没有人气而变得死寂。花园中茅草疯长,几株细小的枫树颇煞风景地弯曲着枝干。旭仔踏过干枯的草坪,用硬币在屋子后头的落地玻璃窗上画了一个圈,敲碎,伸手进那玻璃洞将窗子打开,乳白色花边窗帘吹拂到他脸上,有痒痒的感觉。
他开始替珍妮惋惜,有这样的安身之处,又何必去做冒险的事?正如教书先生讲的,俊男靓女,总是在世间占尽便宜。可教书先生那张清秀的面孔,到最后还是毁在一瓶硝镪水里了,旭仔是眼睁睁看着教书先生的前妻扑向他的,而他则如往常一般腋下夹一本卷了边的《诗经》走在巷子里,风穿过他空荡荡的长袍下摆。他与她在最狭窄的地方打了个照面,旭仔就跟在后头,只觉那是一个面色蜡黄、唇皮被怨恨染白了的妇人,无名指上戴了一枚瓷戒,白瓷片上恍惚还印着那男人玉树临风的头像。她猛地将瓶口对住教书先生挥出去,教书先生没有躲开,只是捂着脸蜷在地上惨叫。
不知为什么,旭仔没有去追那妇人,却看着痛苦挣扎的教书先生,一言不发。
记忆被房内幽暗的光线扰乱,旭仔拿出金属打火机,制造了一点儿光明。随后摸上楼梯,辨别哪里是珍妮的房间。
最后选定一扇虚掩的白色镂花门,因从门缝里看到有一张西洋四脚床,便猜到那必是主人的寝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