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第5/7页)
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逐渐汇集上来。小静雅歌厅的人反映,从散发的材料上看,很像半年前走的一个服务员,但不叫白小兰,而叫白晓红,21岁,河南人,现在下落不明。刑侦人员再次深入该歌厅,找到老板常月娥,仔细询问有关情况。常月娥回忆说,确实有个服务员叫白晓红,长相很秀气,走时打了个招呼,说是有人给她找了住处。
按照常老板的理解她是被人包走了,从情况分析,无法判断二者是否为同一个人,尸体已经无法辨认。市局领导指示,一方面增加警力了解跟死者有关系的男人;另一方面,从技术入手,请专家看一看从现场提取到的不完整指纹,有何价值。
经过反复多次处理,在指纹专家的指导下,残留的指纹能够使用了。从数十万份前科档案中查到了一个叫秦义德的人,41岁,十年前因流氓罪被判刑一年零六个月。
借用老高和沈建国的话来说,这真是大海里捞出了绣花针,调查绝路逢生。
第二天,经户籍处查找,此人为鸿运咨询公司的总经理。于是,专案组将他作为重大嫌疑人予以拘留。
“你认识白晓红吗?”提审是在两天后进行的。目的是先不理他,让他摸不着头绪,这是一种心理和精神压力。另外,在这段时间里,加快搜集证据的工作,提取他的血样和鞋印,搜查他的办公室。在这一切完成之后,证据在握:血型与现场提取的避孕套中的精液一致;从他的办公室中搜出的一双皮鞋,与现场提取的其中一种鞋印花纹、特征完全一致。老高等人对提审信心十足,第一句提问就切中要害。
对方避而不答,只是低着头。
等了许久,见他不回答,老高又问了一句:“7月28日到29日,你做了些什么?”
这又是直逼要害的提问,他大汗淋漓,仍然没有回答。
老高知道这样的沉默不会坚持太久,也不再继续提问了。他一脸平和地说:“下去吧,下次再这样,我们替你说。”
“等一等,能给我一支烟吗?”秦义德终于说话了。
老高暗自高兴,点头说了句:“可以,再给他喝点水。”他答应着,一边示意旁边的警员递过去一支烟,亲自给对方点上,并提供了一杯白水,并笑着说道,“你慢慢说吧,争取宽大处理!”
“我和白晓红是在歌厅认识的,半年多了。开始觉得她很年轻、漂亮,待人热情,挺可爱的。她为了钱,就和我发生了关系。后来,我知道她家中生活非常困难,为了养家糊口被迫卖身,也怪可怜的。我这几年挣了些钱,觉得以前太辛苦了,拼死拼活地玩命干,攒下了点积蓄,该享受享受了,是钱害了我。我大把大把地掏钱给她,她确实需要钱,我和她是互相利用。我需要那种生活,对她有一种占有欲,她太漂亮了,我不想她再有别的男人,便和她商量,租套房子让她住,以她的名义,但她不愿意用她的真名,可能是怕被别人发现找到,就用了白小兰的假名。”
秦义德抽了口烟,叹息了一口气说:“然后,就这样我们同居了,每月给她两千多,她也很满意。”
“她死了,你知道吗?”
“知道,人是我杀的。不然,你们也不会找到我。”
“你为什么要杀她?”
“因为她背弃了我。我花钱把她包了下来,但她依然不满足。白天,她没事就背着我去拉客,就在那间房子里,被我发现了。那次是我出去办事,到外地去了三天。我回来后就直接去了她的住处,正好碰到她跟一个男的在鬼混。当时我很不高兴,就和他们吵了起来。后来一想,人家肯定也花钱了。我把那男的赶跑了,打了晓红两个嘴巴。她说我管不着她,她想和谁一起就和谁一起!但她又不想离开我,所以又说了些好话。因此,我们说好以后不出去找人。”秦义德喝了一口水,稍停了一会儿。
“别着急,慢慢说吧。”
“后来又过了一段时间,大概是7月29日吧,星期六,晚上我回去早了点儿,进门就闻到一股烟味,烟灰缸里有好多烟头。她是不抽烟的,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她肯定又找男的来了。我和她吵了起来,她咬了我一口,我急了,死死摁住她的脖子就打,一会儿她就不动了。我怕她活过来告我,就扯下台灯电线勒住她的脖子,把她两手捆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