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群的晚餐(第10/15页)

“这不要紧,但问题是你要让她做什么?”

配得上爸爸、叔叔们,还有我——大寺家的食材只有一种,我建议爸爸吃阿米斯丹羊。

七月二十一日

爸爸叫来了阿夏。最近阿夏都是被爸爸叫过来问答几句后就照吩咐退了下去。但她的脸上却丝毫没有不悦的神色。

“见过家主。”

阿夏跪了下来。

爸爸坐在椅子上向后靠。

“噢,终于决定要叫你做什么菜了。”

“请您吩咐。”

“是羊。”

跟往常一样应对的阿夏稍微感到有些困惑。这也难怪,爸爸这个不要,那个不要的,拖了这么久,结果却点了一个普通的菜。但是她并没有提出异议,而是深深地弯下了腰。

“羊吗?明白了。”

这时,爸爸非常装模作样地补充道:

“虽说是羊,但普通的羊没什么意思,也不值得你出手。鹿儿岛的猪,松阪的牛,羊也有很多种类吧。”

“诚然如此。”

“我想叫你做的是阿米斯丹羊。”

雇佣阿夏的时候,介绍人不仅担保了她的手艺,还担保了她的教养。所以,阿夏也知道阿米斯丹羊。

“您是说阿米斯丹羊吗?”

“是啊。以前有人命你做过吗?”

阿夏低着头回答道:

“没有。到目前为止,不管是在工作过的家庭里,还是在被叫去做菜的宴会上,都没有人命我做过阿米斯丹羊。”

爸爸闻言点了点头。他可能是打算严肃地点头,但嘴角却浮现出了掩饰不住的笑容。

“听说非常美味啊。但问题是到现在为止,你还没有处理过这种食材。你知道阿米斯丹羊怎么烹饪比较好吗?”

我想这她肯定不知道了吧。不管阿夏的手艺有多高超,无论厨娘是多么特别的厨师,也不会连阿米斯丹羊的烹饪法都知道吧。

然而,阿夏却轻描淡写地说:

“知道。”

“哦?”

“雄性的阿米斯丹羊叫作‘饶把火’,意思是跟火把相比,还值得一吃【注:此处日文原书内容有误,“饶把火”的意思是这种肉老,需要多加把火。】,是受到蔑视的最下等的食材。但是雌性的阿米斯丹羊叫作‘不羡羊’,意思是味道比羊还要好。要说烹饪的话,在《鸡肋编》这本书里记载了蒸、烤、煮、腌四种方法。在下详细地介绍一下,再请您定夺如何?”

爸爸的表情有些复杂。

“啊,不用了,那就交给你了。比羊还要美味的羊这点挺有意思的。替我选一个最好的烹饪法。”

“明白了。”

阿夏叩拜道。但是话题并没有结束,还需要就烹饪阿米斯丹羊商量一些事情。阿夏慢慢地抬起脸,说:

“那么,实在不好意思,请您给我三年的期限。”

“什么!”爸爸瞪着眼睛,发出暴躁的声音,“居然要三年!做一道羊的菜需要花三年这么久吗?”

“烹饪的话,不需要费那么多工夫。然而,阿米斯丹羊虽然不是珍稀动物,但国法是禁止捕捉的。根据您的吩咐,在下要准备最高级的阿米斯丹羊,那么寻找狩猎场要花一年,熟悉狩猎场要花一年,选择猎物要花一年。”

爸爸非常动摇。

“不能杀吗?类似禁猎鸟类一样吗?”

“不是说不能杀。实际上,每天都有成千上百头阿米斯丹羊被猎杀。但是,像我这样的厨师很难弄到手,无论如何也只能靠自己捕猎。而且,我虽然受过厨娘的普通训练,但并不是猎人,可能也会因为害怕而出纰漏。”

“但是三年太长了,我等不了那么久。”

“还有美食家为了吃珍稀的鱼而等了五十年的先例。”

“够了,别再说什么先例了!”

爸爸大喊着踢开椅子,站了起来。他的脸气得通红。

“不管有什么例子,无论之前的雇主怎么样,你现在的主人是我。我说了等不了,难道你没有服从的意思吗?说到底,你还是没有明白自己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