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9/35页)
但是,甲斐视若无睹。“这就是第一个疑问被还原成第二个疑问凶手为什么要让仓野看见鞋子。若问说,让仓野看见鞋子,对凶手有什么好处?我绞尽脑汁思索的结果,列举出两种。第一种是,能够给予凶手是这双鞋子的主人的印象,这当然是重大的有利论点。虽然不知是幸或不幸,因为并未提及鞋子一事,警方很轻率就断定为自杀。可是,如果警方介入的话,最先怀疑的肯定是野地高统靴的持有者,也就是我,真沼,霍南德和奈尔兹四个人。这一点,任何人都应该想得到吧!至于另外一种可能就是,鞋子是一种暗号。”
“暗号?”羽仁不自觉地反问,“是给谁的什么暗号?”
“重点就在这里。我也试着从各方面去思索,如果是给共犯的暗号,那就如何也无法有圆满的说明。而且所谓的共犯,已经被上次我们订下的十诫否定掉了,因此应该排除在外。那么,这样一来,应该认为是给谁的暗号呢?在此,我这个夺取曳间位置的心理侦探甲斐良惟,藉由嫌犯让人看见鞋子,企图将怀疑转移到他人身上,因此我可以断定,这个暗号的对象乃是凶手企图转移嫌疑的人…或许这听起来太玄了,但是像这次事件一样,纯粹是由心理要素构成的事件,只要能追查出嫌犯的心理状态,真相就绝对可以大白。人在选择某种行动时,总希望能够藉由该行动来获得最合理且最大的利益。所以,嫌犯让预定的特定人物蒙受嫌疑,而且传达给对方某种暗号,可说是最为理想的推测。而且,如果剔除所谓的共犯,能够想到的就只有这种惰况。那嫌
犯在这种情况下,要留给背黑锅者的暗号,也就是某种意义的讯息,到底又是哪一种类型的讯息呢?我认为,绝对是威胁!”
“喔?威胁?”布濑的语调极具讽刺。
“没错。如果组合各种状况,结果应该就是这样。也就是嫌犯掌握了某个人的重大弱点,而且与鞋子有关。”
“又是个可怕的逻辑!依你这么说,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人被发现偷过鞋子?”布濑说。
甲斐的神情非常严肃,“真有一套!的确是这样。”
布濑反而楞了一下,“什么?你精神正常吧?”
“多谢关心,我自认为脑筋非常正常。偷鞋者,就是这样!这个人从另外那个人那儿窃走那双鞋。我还是依序说明吧!鞋子被偷的人是谁?不是别人,就是我自己。在七夕那天失窃。”
“啊?”讶异出声的人是根户,“这……但是,这不公平吧!”
“我承认。但各位推理不也是太偏颇?上次提出不在场证明的聚会,我并未在场,所以失去陈述这件事的机会,你也没必要太在意,或者,你的推理足以推翻这些新事证?”
“这家伙又开始拿翘了。好吧,我同意你的说法,继续说下去吧!”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鞋子是谁偷的?这点只要稍微推理即知。嫌犯知道偷鞋的事实,向那个人显示该双鞋子。若只是藉此让那个人暗中畏怯,根本就毫无意义,也就是说,那个人势必会被迫做出对嫌犯有利的某种行动。所谓的行动,并非实际挺身而出为嫌犯做什么事情,或许只是单纯的做出某种伪证而已……各位应该明白吧?我们十个人之中很明显有人做出伪证!这几乎没有推理的必要,非常的清楚,而且是和鞋子有关的伪证……”
“且慢,这……”根户两眼瞪得很大,回头看着仓野。
仓野并未露出丝毫明显的表情,只是凝视甲斐脚底下。
4.走出去的假设
“没错,不是别人,就是你,仓野。”甲斐大声说出名字。
“黄色房间”里,似乎传达出玩偶们轻微的颤抖。五个人的眼睛同时望向仓野,但是仓野彷彿先采取行动、变成玩偶般,连眉根都不动,一直听着甲斐说话。
直到此刻,根户才知道,仓野的瞳孔是灰暗的深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