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副产品(第5/5页)
在上述实例的判决文中曾写有如下内容:“利用雷达速度探测仪来管制超速行驶者这一方式欠妥。”
怀疑雷达速度探测仪之精度的含义跃然纸上。于是,雷达速度探测仪的可信度便大大地打了折扣。由于这种判决,警察失去了“捕鼠器”这一武器。
一个藤中认识的交警正在检查一个岸田见所未见的仪器。看到了岸田的交警跟岸田打起招呼来。
“您辛苦了!”
“您也辛苦了。哎呀,这个仪器和以往的仪器好像不一样嘛。”岸田说。
“这是新兵器。叫做欧米加3号。是一种新式无人速度测量照相机。迄今为止的无人照相机有可能对反向车道上的车子产生反应,或者当某些车子接近了违反交通规则的超速行驶车辆时就无法判明是哪辆车子超速行驶了。而现在这个家伙可就灵透了。对相反车道上的车子不屑一顾,专门分清并拍摄超速车辆。而且不仅仅是注意超车线,行车线也都在它的控制范围内。”交警自豪地说。
行车线原本是警车巡视时利用的车线,所以,一般情况下很难想像违反交通规则的司机会把汽车开到行车线上。于是,违规惯犯们就抓住了警察的这种心理,反倒把车子开到行车线上去超速。
“新设的无人测算照相机欧米加3号既可以监视超车线也可以监视行车线,只要汽车稍微超速一点点,它立刻就会自杀进行准确的拍照。再有,即便汽车上安装了防止摄影装置,对这种相机欧米加3号也同样不起作用。因此,只要被咱这欧米加3号给盯上了,再狡猾的‘老鼠’也插翅难逃啊!”
交警好像嗅到了“老鼠”的气味一般耸了耸鼻子。
听了交警的话,岸田不由得心头一震。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还找什么呀?最好的目击人不就在自己眼前吗?自己居然没有注意到警署内部就有这种力量超群的“目击人”。
“计测装置和照相机是互相连线的。里面装有微型胶卷。所有的过往车辆全都被拍了纪念照。”交警自豪地说。
“微型胶卷……这种计测装置是从什么时候起才安装使用的?”
“大约一个月以前吧。”
“一个月以前……”
如果奔驰而去的翻斗车曾从这个装置前面驶过的话,被这种精巧的照相机捕捉到应该是理所当然的。
是日夜晚,在通往印刷厂的道路上没有实施违反交通规则的交通管制。
藤中立刻到交通科调看了当天夜晚的拍照记录。翻斗车撞进印刷厂的时间是深夜一点左右。从停车场到设置了计测装置的地点大约需要十到二十分钟。翻斗车在那条道路上行驶的概率为四分之一。
藤中怀着祈祷般的心情等待着当夜的拍片记录确认结果。当他接过交通科警官递过来的放大照片后,立刻意识到自己的希望没有落空。
快速行驶的翻斗车被十分清晰地拍了下来。一个可以被视为犯罪嫌疑人而又并非是那个流浪汉的人正坐在驾驶席上。
藤中曾经见过这个人。大健组成员寺岛的特征不折不扣地显示在照片上。在武富宪一溺水而死的那一天,寺岛也和其他大健组成员一起到过海上人家“弥生”。在福原新报的报道中寺岛被称作人物A。
翻斗车的行驶速度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但是,由于是处在欧米加3号照相机的反应标准范围内,所以被拍了纪念照。然而,交通科认定其行驶速度属于允许范围以内,故没有作为违规车辆进行处理。再加上交通科的警官们并没有把它与翻斗车事件联系到一起,因此,也就没有把它作为侦查的对象来加以处理。
寺岛再次走上了前台。可以说一连串的事件都与大健组有关联。这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证据。
然而,成果并非仅此而已。为了慎重起见,藤中对所有在发生翻斗车闯入印刷厂事件那段时间里曾经路过那条道路的车子全都进行了检查确认。其结果是发现了一辆出人意料的车辆。
这部车辆的出现可以说是调查翻斗车事件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副产品,但是,其价值却远远高于“正产品”。